專家建議,完善城市小區業主共有產權登記制度,進一步加強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落實和普及工作,增強公眾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有效規範開發商、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的行為...
業委會選不出符合《民法典》候選人:1、小區一批失信欠費無賴白嫖物鬧業主,天天誹謗、謾罵、攻擊社群街道,要成立小區業委會,目的是趕走物業賴交、自治物業獲利...
《條例》二十六條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設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或者書面申請後十日內,向商品房銷售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人核實是否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