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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土10萬竹簡,印證三國志記載原來是他改變秦漢500年制度!

由 非比晴空南以深 發表于 汽車2021-07-01

曹操

建安四年深秋,豫州許縣的治所內,曹操正在和李通交談。曹操對李通說:“最初在兗州時,我東征徐州,屢屢因糧草不濟而被迫退軍,不能伸展我的志向,後來韓浩和任峻向我建議,應先屯田,解決糧食問題,再計議大事。如今,許下屯田已有幾年了,收穫豐厚,事實證明了韓浩和任峻的建議是對的。現在我們軍糧充足,是時候削減百姓的負擔了。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李通對曹操說:“主公,自秦朝實行算賦之策以來,已有500多年了。500年來,百姓主要上繳金錢稅和糧食稅,現在您希望減輕百姓負擔,我認為可以從這兩種稅種上入手。”李通停了一下,繼續道:“臣有兩個建議,第一,減少金錢稅和糧食稅的上繳比例;第二,增加一種新的繳稅方式:戶調。”

曹操欣賞地看著這位為自己鎮守豫州南界的將軍,說到:“願聞其詳。”

李通說:“減少金錢稅,是為直接削減百姓生活負擔,減少糧食稅,是為能讓百姓有更多存糧,過上更好的日子。增加戶調之意,乃是向百姓徵收兩個新稅種:絹稅和棉稅。如今許多百姓家中糧食匱乏,但絹帛卻日漸豐盈,這是當今天下奢靡風氣所致。而百姓應當先吃飽,再去講究穿著,故而,我認為可以透過上稅的方式,調整百姓手裡這些冗餘之物和糧食的比例。”

後來,曹操執行了李通這兩條建議,在中國歷史上,首開“戶調”之先河,顛覆了自秦朝以來500年的稅收制度。

關於曹操開戶調之先河的記載,這樣寫道:

┃當時袁紹舉兵南侵,派遣使者招降豫州諸郡,諸郡多受其命。只有陽安郡不動,而都尉李通急錄戶調。

因此,戶調製,大約是在199年至205年間最先出現的。關於戶調製的內容,《三國志武帝紀》注引《魏略》載“公《令》”中這樣記載:

┃其收田租,畝四升; 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 他不得擅興發。

即每戶上繳二匹絹,二斤棉。

三國之後1800年,湖南長沙出土了一批漢代竹簡,這批竹簡有10萬餘枚,主要記錄了東吳嘉禾年間(232-238年),長沙郡佃農上繳各種稅的證據。巧合的是,關於曹操開闢的戶調製,恰好能在這批簡牘中發現證據,印證了《三國志》中記載的內容。

長沙走馬樓簡牘

例如,一則簡牘寫到:

┃何丘男子史耶,佃田卌町,凡九十畝,其五十畝二年常限。卌畝旱,畝收布六寸六分。定收十畝,畝收米一斛二斗。

大意是:何這個地方(丘是地方單位,和某縣、某郡的功能一樣)有一位男子名叫史耶,墾田卌町,共計九十畝,其中五十畝田按兩年常限的標準上稅。四十畝旱田,每畝上繳布匹六寸六分。十畝地按定收上稅,每畝上繳米一斛二斗。

簡牘中證明了東吳嘉禾年間,長沙郡一帶不僅要上繳米,還要上繳布。唯一與《三國志》記載不同的,是這裡上繳的是“布”,而不是“絹和棉”。

曹操為何要打破自秦朝時就建立的,已經延續500年不變的傳統賦稅制度?我認為有兩個原因。

首先,曹操這麼做,是因為當時通貨膨脹嚴重。曹操改變祖制時,兗州和豫州地區的貨幣價值,瀕臨崩潰。實際上,曹操被呂布偷襲兗州回軍救援時,就是因為災荒導致貨幣貶值而和呂布休戰的。

史載:

┃是歲一谷五十餘萬錢,人相食,乃罷吏兵新募者。

這樣的情況下,收繳金錢稅已毫無意義,而曹操在遷都許縣屯田後,積穀頗豐,不缺糧食,所以就休養生息,減免一些糧稅,讓百姓過好一些。

曹操這麼做的另一個原因是,即便不通貨膨脹,在當時來看,實物有許多金錢無法替代的好處。曹操收繳“絹和棉”這些實物,可以填補軍需。例如,當時軍中用到的軍服、寢具等等,都需要用棉製作。

因此,曹操改變秦朝延續500年的稅制,是他結合當時社會現狀,做出的最優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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