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是2020年把房子出租給了一位房客的,租客簽了三年的租房協議,協議上有約定,如果租期未到,出租人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並賠償一倍的押金...
”打掃乾淨的出租屋對於自己退租前把房屋打掃乾淨一事登上熱搜榜榜一的情況,租客徐先生告訴紅星新聞,他透過房東那邊得知了這個訊息,他和妻子都很驚訝...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租客和房東都要留意,那就是去年10月份,住建部發布了《住房租賃條例》,其中“新禁令”明確要求,從今年起,3類房子不得出租,租客們要多加註意了...
現場趙女士撥打了前租客的電話,對方表示願意將房東扣了的2500元押金中的1000元當作是房子的維修費用,她要求趙女士退回剩下的1500元,並同意退回後立馬刪掉所發的朋友圈...
因物品老化導致需要維修的,由房東負責維修,電器類(在保質期)可由產品廠家上門維修,租客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房東在合理期限內維修,房東不履行維修義務時,租客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房東負擔...
提前退租願支付違約金,被要求找下一個租客李女士之所以租房,是因為她在濟南這邊做小吃生意,因身體原因不得不需要靜養一段時間,店已經關了,現在準備回老家,所以房子也希望可以退掉...
屈女士覺得這本來就是中介違約在先,房子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於是就跟中介公司據理力爭,可是對方工作人員卻語氣強硬,兩三個人手中拿著木棍嚇唬人,聲稱到“如果不簽字,以後恐怕一分錢都拿不到”...
而現在一些房東或者二房東未來追求租房利益的最大化,不僅把一套房子分割成很多小的隔間,同時還把廚房、衛生間、地下室、陽臺等非居住空間用於出租,絲毫不去考慮租客的居住體驗...
”“作為租客,儘自己最大的可能性保護房屋內的設施是應該的,小姜的房子損壞的確有點兒嚴重了,賠償也是應該的”對於這個事情,網友們,你們是怎麼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