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某隻能順著妻子的意思,兩人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慢慢的就沒有了共同語言,平常不嘮嗑也不說話,最終苗某徹底忍不住了,覺得和第二任妻子在一起比和第一任妻子在一起還要難受,於是就提出了離婚,怎料妻子不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