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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消費者喝過期奶茶,該喝一杯法律的“罰酒”

由 長安街知事 發表于 歷史2021-12-14

憑藉低價爆品搶佔市場的蜜雪冰城,是許多消費者熟知的網紅茶飲品牌。不過,最近將這一品牌推上熱搜的,是其出現了令人擔憂的食材質量問題。

據報道,蜜雪冰城個別門店存在篡改開封食材日期標籤、隨意更改或不記錄食材“效期追蹤卡”備制截止時間、違規使用隔夜冰淇淋奶漿和茶湯等食材、檸檬表皮不清洗等食品衛生問題。如鄭州永安街店員工將應於3月28日12點廢棄的純牛奶,重新貼上3月29日10點廢棄的標籤;濟南大觀園店店員將新的奶昔粉摻入已過夜的奶漿中進行製作。5月15日,蜜雪冰城釋出致歉宣告,稱已責令涉事門店停業整頓,並調查上述門店的嚴重違規行為。

過期食品存在安全隱患,食用後很可能危害健康,這是人人皆知的基本常識;商家不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也是食品安全法的明文規定。蜜雪冰城店員使用多類過期食材製作茶飲,不可能是對此常識、條款一無所知。報道中曝光了一名店員的心聲:“如果過了有效期就倒掉的話,那得扔多少,誰願意呀,及時更改時間就行了”,道出了涉事門店不惜降低食品質量的共同原因,即節省食材總量,減少經營成本。事件曝光後,不少食客表達後怕、不願再喝等失望、憤怒之情。可見,透過侵害消費者權益減少經營開支,在消費者心中的信譽度也會大打折扣,最終影響的恰恰是經營效益。與這家公司鋪天蓋地投放的宣傳推廣相比,使用過期食材恐怕是一場更易傳播的廣而告之,對企業形象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

蜜雪冰城公開道歉、決定整改的態度值得肯定,但是下屬門店如此漠視消費者的健康權益,不能以道歉了事。奶漿、茶湯、奶茶過期了照用不誤,是不是涉事門店的慣例?鄭州、濟南等多家門店出現問題,是不是更多門店的潛規則?公司的管理層面為什麼沒有發現?

如今,街頭茶飲風生水起卻也魚龍混雜,被曝光食品質量問題的品牌,遠不止蜜雪冰城一家。先靠低價、噱頭或推廣貼上“網紅”標籤,又因質量問題給自己“蒙灰”,不能成了網紅茶飲的經營之道;被曝光的抬頭道歉,沒被曝光就悶頭賺錢,更不可作為所謂秘製茶飲杯中的雷同“秘方”。除了企業自身整改,監管部門也要加大檢查力度,把一杯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茶飲直接攔截在售賣視窗。給消費者喝用過期材料沖泡的奶茶,那就必然要喝監管部門依法端出的“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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