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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提高適老訴訟服務工作 適應智慧化新需求

由 最高法網站 發表于 歷史2021-12-08

近年來,智慧化訴訟服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讓大多數當事人享受到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務。然而,一些老年人由於不會使用智慧手機、上網能力有限從而無法享受到智慧化服務的利好,甚至因為線下訴訟服務逐步減少,轉移至線上操作,更是給老年當事人帶來一些困難。

當前,我國老年人的比例不斷增加,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老年當事人也在逐步增加。面對老齡化遇上智慧化浪潮,法院該如何在司法環節給予老年人溫暖,助力老年人跨越眼前的“數字鴻溝”?

提供兜底保障,讓優秀傳統文化貫穿傳統服務。以優秀傳統孝道文化為載體,透過尊老、敬老、愛老、扶老、助老等系列舉措,在服務中加入家的文化元素,透過打造有態度、有溫度、有深度、有情懷的尊老訴訟服務,設立適老訴訟服務站,為老年當事人開“綠道”,享受優先安檢、優先接待、優先辦理。適老訴訟服務專用視窗,放置加大號字型的訴訟服務指南,定製符合老年人生理需要的專用座椅、提供輪椅、老花鏡、醫藥箱、助聽器等設施,確保老年當事人可以得到家人一般的服務,為其便利、平等參與訴訟活動提供司法保障。

提供定製服務,讓訴訟服務更適合老年人習慣。我國當前不少老年人因受教育水平有限,大多隻會說方言,甚至不會寫字。因此,適老型訴訟服務提供代寫訴狀、文印掃描等義工服務尤為重要。對於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可以提供影片、電話或者巡迴審判等訴訟服務,對於不會講普通話的,可允許使用鄉音訴訟,對於寫起訴狀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口頭起訴,由義工記入筆錄,經當事人確認後簽名立案。

給予人性化關懷,讓適老訴訟服務更加有溫度。衰老是人類正常的生命現象,包含生理性和心理性衰老。視力、聽力等生理性退化和認知功能等心理性衰退等自然衰老狀態都會影響老年人的語言能力與日常交往。基於這些考慮,可以建立陪同機制,根據老年人訴訟能力的等級及個案情況,允許老年當事人的親朋好友或其所在的社群指派相關人員擔任陪同人員並參與訴訟過程或協助辦理程式性事項,負責資訊傳達、解釋說明等事宜。現實中,部分老年當事人法律意識不強,冷冰冰的判決書往往讓他們難以理解信服,可以在涉老年人的家事案件裁判文書中加入勸說、教育、感化當事人的“法官絮語”,透過法、理、情交融的話語,最大限度修復、彌合、化解雙方當事人的激烈矛盾。

爭取社會化支援,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和法治意識。法治建設離不開老年人自身法治思想的提升,因此需要進一步拓寬訴訟服務功能,將司法關懷從法庭內延續到法庭外,爭取把老年人常見的糾紛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加強與檢察、公安、司法、民政、婦聯、衛健等部門聯動,深入村委會、居委會等老年人日常活動場所,開展老年人專場普法活動,透過講座、發放宣傳材料、解答法律諮詢等方式宣傳民法典、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針對老年人普遍關心的贍養、財產繼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問題進行面對面交流解答,鼓勵老年人學法、用法,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黃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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