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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科普丨冬季森林防火期 防患於未“燃”

由 向陽花捲雅 發表于 歷史2021-12-06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想法?

天氣真好,出去走走啊~

林子里人少空氣又好,燒烤走起。

要不得要不得,林子裡燒烤極易引發火災!

你知道嗎?

一次疏忽,

能使萬畝綠色焚為灰燼;

一次大意,

能使森林瞬間化為烏有;

一個菸頭,

能打破生態的平衡;

一顆火星,

能引發意外的火災

……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撲救極為困難的自然災害。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和異常天氣增多,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升高。遇到森林火災如何緊急避險?預防森林火災發生該注意哪些環節?

引發森林火災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在森林防火期內違反規定擅自進入林區內隨意用火、引發森林火災的,根據情節輕重,由林業主管部門和森林公安機關分別給予肇事者行政、治安或者刑事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在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菸、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擅自進入林區,使用機動車輛和機械裝置的;有森林火災隱患,經森林指揮機構或林業主管部門通知不加清除的,處10-50元的罰款或警告。

不服從撲火指揮或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處50-100元的罰款或警告。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並處50-500元的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由森林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面積30畝以上,或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林地面積150畝以上,或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750畝以上或死亡2人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過火林地面積30畝以上為重大案件;過火林地面積150畝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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