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哇資訊網

母親留有遺囑,把財產留給女兒,對此父親卻不同意,不讓女兒繼承

由 弋說歷史1學 發表于 歷史2021-07-05

母親留有遺囑,其名下財產由女兒胡云繼承。然而胡云的父親,卻不同意女兒繼承遺產。胡志華說:胡云不是他和妻子龔玉蘭的親生女兒,是抱養的。對於父親說的話,胡云原全不相信,她都三十多歲的人了,如果不是親生的,她怎麼一點也不知道。

那時胡志華剛退伍,在家務農,經人介紹,認識了龔玉蘭。兩人很談得來,不久之後就談婚論嫁了。

由於龔家沒有男丁,按照當地習俗,龔家就決定招胡志華做上門女婿,當時還鄭重簽訂了招婿為子的文書。

隨後龔家還為胡志華找了一份工作,工作單位是棉紡廠消防隊。

胡志華和龔玉蘭的感情一直很好,但是結婚幾年了兩個人一直沒能生育一個孩子。

後來兩人接受了無法生育的事實,隨後抱養了一個女孩,這個女孩就是胡云。

龔玉蘭的妹妹龔玉琴說,胡云的到來,讓他們高興了好久,他們都很喜歡這個孩子。還特意囑咐所有的親戚朋友,永遠不能告訴胡云收養的秘密,他們就當胡云是親生女兒。

胡志華沒有說謊,胡云真的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隨後,胡志華明確向法庭表示,就在不久前,他和胡云解除了收養關係所以,胡云沒有資格再繼承妻子的遺產。

胡志華是鐵了心不讓胡云繼承遺產了。但是胡志華並沒有提供相關證據,也沒有按照法定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解除收養關係。所以,胡云和胡志華夫婦的收養關係是成立的。

接著,胡志華又一次給出了,讓人十分驚訝的訊息。

胡志華說,如果非要讓胡云繼承妻子的遺產的話,他還要再追加一個繼承人。

他說他還有一個小女兒,叫胡錦翔,雖然只有五歲,但是,也應該具有同樣的繼承權。

經過多次走訪調查,事情總算弄清楚了。

事情還要再推到二十年前,龔玉琴回憶說,開始姐姐他們的生活確實很好,但後來,胡志華到消防科工作後就開始花心。她和胡志華在一個廠裡工作,大家都來告訴她,但她沒有告訴姐姐,她希望胡志華能夠回頭,維持婚姻幸福。

胡云說在她上小學的時候,母親就知道父親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但是為了家庭她選擇了隱忍,選擇了原諒。

同時為了讓父親回頭,也為了給一個有力的保障,外公把他名下的幾套房產全都過戶到了母親名下。

胡志華下崗後,提出到廣東和朋友做生意,雖然龔玉蘭不情願,但是考慮到胡志華的事業發展,還是同意了。

到了廣東之後,胡志華生意做的不錯,收入越來越多。原本日子可以越過越好了,龔玉蘭卻查出患有慢性腎衰竭。本應照顧妻子於病痛之中的胡志華,反而有家不回了。

在廣東期間,胡志華認識了一名女子,名叫莫秋林,兩人生育了一個孩子就是胡錦翔。

可是這個孩子和龔玉蘭沒有任何關係,只能說明胡志華對婚姻不忠。

而胡志華說,當年在徵得龔玉蘭同意之後,他將小女兒胡錦翔的戶口,登記遷入了自家的戶口本。胡錦翔已經是家庭成員的一份子,她也算是龔玉蘭的女兒了。

對此,胡云反對。她說,胡錦翔戶口遷入那會,母親已經是重病階段了,聽力視力嚴重下降,根本不可能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意願。並且,母親根本不可能接受,父親在外邊跟別人生的孩子。

龔玉琴也表示自己的姐姐心地太善良了,當年孩子出生,她是可以告胡志華重婚罪的,但姐姐說如果告了他,那他就沒有退休金拿了,以後該怎麼生活。

後查明,胡錦翔從未和龔玉蘭一起生活過,而且胡錦翔戶口的遷入時龔玉蘭正是重病階段,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庭認為,龔玉蘭對胡錦翔的撫養關係,不可能存在,同樣,龔玉蘭和胡錦翔的繼母女關係,也不可能存在。

弄清楚了這些,法庭判定,龔玉蘭所擁有的房產,歸胡云所有。龔玉蘭名下銀行賬戶存款本息歸胡云所有。

夫妻間本該在感情上相互尊重,在病痛中相互扶持。做為養父,他更應該負責胡云的成長。可是,胡志華卻一樣也沒做到,反而背叛婚姻。甚至在妻子過世之後,試圖利用婚外生的孩子,來爭奪遺產。

幸好,法律給他上了一課,讓他明白了,如此不道德的行為,同樣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援。

法律不只是違法者的枷鎖,更是正義者的武器。守法,是做人的底線,守德,才是做人的追求。歡迎留言,我是@

TAG: 胡志華胡云玉蘭胡錦翔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