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酒泉。學生家長反映,酒泉市第六中學一班主任對學生遲到等行為罰款,金額從10元到500元不等,一學期現金或罰沒七八萬元。家長稱,罰款從兩年前就開始,當時班主任丁某在微信群規定學生遲到、沒完成作業、考試退步等都會罰款。肅州區教育局局長楊生英表示,紀委已介入此事。具體數額沒有家長反映的這麼多,對該教師會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退回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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