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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醉酒狀態下“半推半就”發生關係,男子是否構成強姦?

由 葉子的L生活 發表于 美食2023-01-01

“你汙衊我,明明是你自願的事情,你還報警說我強姦?”郭林聰衝柳雪眉說道。

2019年的6月17日,21歲的柳雪眉在酒店醒來的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說她被人強姦了!等警察趕來,經過一番調查後,才真相大白。

到底是什麼原因呢?他們為何會如此?,咱們接著往下看

案例回顧:

柳雪眉的故事

21歲的柳雪眉從小就是村裡長得好看的姑娘。因為小時候家裡窮,所以早早就退學出來打工。

為了能幫助家裡多減輕一些負擔,柳雪眉在朋友的勸說下去了南方一個工廠上班,每月5000塊錢的工資還包吃包住。

於是,毅然決然地踏上了南下的火車。

雪眉從小沒有去過那麼遠,那麼大的城市,一切對於她來說都是陌生的。

剛開始進入南方工廠上班,雪眉對此很陌生。因為這個城市她不熟悉,工作的單位也不熟悉,身邊的同事更不熟悉。

不過也有不少同事都很樂意幫助新來的雪眉,郭林聰就是其中一位。

郭林聰的故事

35歲的郭林聰是廠長的侄子,打從學校出來就一直在他叔叔的廠子裡混日子。一天正經事不幹,就喜歡到處玩。

35歲了,還是一個人,為此,家裡人也是為他操碎了心。

柳雪眉來工廠上班的第一天,他就看上了這個姑娘,想著怎樣才能跟柳雪眉搭上話。

正想著怎麼樣才能找到更好的機會時,這天,機會就來了。

柳雪眉的遭遇

這天下午,廠裡通知放假兩天,大傢伙都很高興,於是討論著要不要去聚餐,一個個兒都舉手同意。柳雪眉也一樣,從來這邊上班到現在,她還一次都沒有出去聚會過。

晚上,大家都聚在一起吃飯喝酒聊天,郭林聰則和她旁邊座位的男生調換了一下座位。

雪眉知道旁邊坐著的是郭林聰,廠長家的侄子,雖說一天無所事事,但手裡還是有一定話語權的,她也想跟這位人物拉近拉近關係,也好讓她在這個工廠裡,甚至是這個大城市裡更快的站穩腳跟。

兩個人,從剛開始的不熟悉慢慢地就說到了一塊兒。

期間,柳雪眉有些喝多了,郭林聰就提議送送她。

結果郭林聰直接送柳雪眉去了酒店,並在柳雪眉喝醉的時候,強行侵犯了她。

並且在過程中郭林聰無視柳雪眉的抗拒,只認為她是在欲拒還迎。

第二天,雪眉醒來看著旁邊的郭林聰,才意識到她被侵犯了。

雪眉趁著郭林聰還沒醒的功夫,迅速跑到一旁去悄悄報了警。

然後迅速下床穿戴整齊,並拍照,收取證據如頭髮,衛生紙等等東西,然後等待著警察的到來。

當民警趕來的時候,郭林聰才醒來,一睜眼看見跟前站著的人傻眼了。

從民警的口氣和問話中,郭林聰這才知道,原來是柳雪眉告他強姦,他連忙大呼冤枉,於是這才有了開頭的場景。

那麼,問題來了,郭林聰最後有沒有被判強姦罪?咱首先得了解什麼是半推半就,什麼是強姦?

“半推半就”

既有拒絕的意思,又有自願的意思,到底受害者是推的成分多一些還是就得成分多一些呢,那就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現實辦案中,對於所謂半推半就的問題,要看雙方平時的關係如何,還要看發生關係是在什麼環境和情況下發生的,事情發生後女方的態度又是怎樣的,又是在什麼情況下告發等等事實和情節,認真審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確係違背婦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強姦罪論處。如果確係違背婦女意志的,以強姦罪懲處。

強姦,

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係的強制行為。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強姦屬於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之一。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姦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並且判定是否強姦,暴力手段並不是唯一的判斷標準。

強姦罪中除暴力、脅迫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包括了“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在整個事件中,柳雪眉不勝酒力,郭林聰也沒有事先讓女方得知他接下來的意圖,遭到郭林聰的侵犯。

並且郭林聰無視柳雪眉的抗拒,當成了柳雪眉是在欲拒還迎,還是強行與其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

而郭林聰此舉明顯是趁婦女醉酒之機實施侵犯,屬於強姦罪當中的其他手段。

所以,即便是這樣情況下,也不能否認郭林聰違背婦女意志,觸犯強姦罪的行為。

所以被告人郭林聰無視國家法律,在被害人醉酒狀態、防衛能力削弱的情況下,將其侵犯,其行為已構成強姦,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也許可能會有人覺得這對男的不公平,那要是他們當時是自願的,事後萬一反咬我一口的話,這種情況怎麼辦?

當然不是所有的醉酒後發生這種事情都是如此,警方辦案也並不是直接靠違背婦女意願這一條主觀因素來判的,而是要結合客觀因素。

比如以某些交易為前提的情況下發生的關係,事先雙方都協商好了,事後卻被女方反咬一口,這種情況男方就不存在強姦罪行。

所以,在法律法規條款的規定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法律的判決都是公平的。

女子在醉酒狀態下“半推半就”發生關係,男子是否構成強姦?

寫到最後

透過柳雪眉和郭林聰的事件可以看出,任何事情最後出現問題,其實雙方都應該反思自己,柳雪眉沒有自我防範意識,郭林聰也沒有更好的剋制住自己,心生他念,最終等待他的就是法律的大網。

有部分人覺得是女方大驚小怪,這個現象很正常。

另一部分人覺得這是社會亂像,影響社會風氣,必須要制止,要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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