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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今年起夫妻離婚後這4樣東西歸男方,現在知道還來得及

由 安宜美食 發表于 汽車2021-04-14

現在離婚已經不是什麼稀罕事了,離婚就要考慮財產分割的問題,日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後,對離婚後財產分割有了更明確的規定。夫妻離婚後這4樣東西歸男方,現在知道還來得及!

1、男方的私有物品、贈送禮物等

離婚前你們相互贈送給對方的禮物,是不可以收回的,因為這個在法律上是屬於個人物品,兩人離婚了之後,就沒有權利拿對方的東西了。像男性婚前自己買的車,也是私人用品之一,哪怕兩人真的離婚了,這個東西女方是不能佔有的。當然,這條規定對於女方同樣適用。

2、人繼承所得

在遺產繼承中,如果沒有遺囑也就是沒有特殊說明誰繼承的情況之下,那就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來繼承,但如果有遺囑,則要按照遺囑執行。如果男方父母去世之後留下的遺囑,明確表示自己名下的房產歸男方所有,那麼這房子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女方沒有權利分割。

3、個人賠償費

如果離婚前,男方有賠償款的話。女方在離婚時,這筆款女方是無權索取的。

4、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

現在很多人都是要買房才結婚,可見房子對一個家庭來說是多麼的重要。但是,大多數人相必是按揭買房,如果是這種情況之下女方就要注意了,如果在結婚前男方已經全款買房,不管房產證是是否有你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房產都只歸屬於男方,在法律上全款購置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離婚需要分割的財產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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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離婚男方女方財產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