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概念中,勞榮枝是個“殺人魔頭”,殺人、越貨、搶劫,無惡不作,但是勞榮枝則聲稱自己是被男朋友法子英脅迫,自己不是自願的,但是並無證據證明勞榮枝是收到了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證據證明勞榮枝與男友法子英是分工配合,相互合作,實施了諸多犯罪...
最終,江西高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決定,是因為本案應當全面評價勞榮枝犯罪的嚴重性,主犯、從犯只是量刑的考量因素,即使其在二審中提出存在受脅迫的情形,以及未參與殺人行為,法院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
6月28日,洪洞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釋出警情通報稱,6月25日13時,洪洞縣淹底鄉柏莊村發生一起乘坐計程車拒付車費並持刀脅迫女司機的案件...
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