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鬧”是逃廢債行為的一種,主要表現形式有兩種:一是債務人透過偽造病歷證明、貧困證明、編造艱難處境,甚至惡意投訴金融機構、助貸平臺或催收人員等方式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
大部分法官出於同情或者人道主義,偏向於弱者,導致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辱母案件中雖然暴力催收的頭目被殺害,可他為什麼被殺害,相信當時在場的人心中都有數,所以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法院經審理認為,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未還,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予懲處...
這個負債的朋友明明協商成功了,按新的還款方案繼續還款,雙方簽了協議,相安無事的還夠一年了,平臺突然說公司政策改了,取消了本金結清的政策...
換成正常人看,這明顯是借款人在賴賬,但是小編了解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這名網友借了平臺1000,到手只有700,典型的714平臺,最後網友沒有能力還款才會出此下策,連10塊錢都費盡心思去“騙”了...
如果逾期時間較長了,催收聯絡了你的無關第三方,可以致電銀行客服,投訴催收在能聯絡你的情況下,聯絡你的家人,嚴重影響到你的家庭和睦和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