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信懲戒壓力下,本案的被執行人劉某在看到了自己的失信資訊,透過親人朋友勸說,認識到了不良後果,便主動執行法官法官聯絡,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自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據瞭解,自從2015年7越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就有一項這樣的規定,如果父母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禁止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行為...
辛巴的行為已經不僅僅是商業失信,更是影響了中國青少年的價值觀,當一個賣假貨的身價過億,還有誰會立志要做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