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工作時,我們一般內部人喜歡稱最高法院為最高院,當時還沒有總公司(最高法院)、隔壁公司(法院、檢察院互稱)這個說法...
要解決好自願宣告與“應當宣告”之間的關係,解決好最高院將再審申請裁定轉回高院審查後,三項內容無異議宣告的效力問題,解決好申請人的宣告對於對方當事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問題...
杜女士申請庭審直播需最高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