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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課:手段最狠的反貪皇帝:朱元璋

由  發表于 歷史2023-01-17

手段最狠的反貪皇帝:朱元璋

□文/杜文青

還是在大明王朝建立的前夕,朱元璋將文武百官請到自己的身邊,給大家出了個題目:元朝為什麼會迅速土崩瓦解?不久將誕生的新王朝當務之急是什麼?請大家各抒己見。高參劉基首先進言:“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紀綱整肅,然後才能實施新政。”朱元璋感到言之有理,也深感大明朝的當務之急,應是制定法律,以法治國。根據朱元璋的命令,法律的制定工作加緊進行,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正式頒佈了幾經修改的《大明律》。《大明律》簡於《唐律》,嚴於《宋律》。《大明律》規定“謀反”、“謀大逆”者,不管主、從犯,一律凌遲,祖父、子、孫、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滿16歲的都要處斬。對官吏貪汙,處罰也特別重。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清,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中充軍。官員若貪汙贓銀60兩以上,將被處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命在各府州縣衙門左側設皮場廟,就是剝皮的刑場,貪官被押到這裡,砍下頭顱,掛到竿子上示眾,再剝下人皮,塞上稻草,擺到衙門公堂旁邊,用以警告繼任的官員。朱元璋對自己制定的法律,帶頭實行,而且執法是相當嚴厲,這在中國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憑著自己是馬皇后親生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不顧朝廷的禁令,向陝西販運私茶。後來河橋巡檢司的一位小吏向朱元璋告發了此事。朱元璋立即下令賜死歐陽倫,同時他還發了通敕令,表揚那位小吏不畏權貴的鬥爭精神。朱元璋惟一的親侄,開國功臣朱文正,亦違法亂紀他毫不留情廢了他的官職。開國功臣湯和的姑夫,自以為有硬邦邦的靠山親戚,就隱瞞常州的土地,不納稅糧,朱元璋也將他依法處死。朱元璋當皇帝的30年中,還公開鎮壓了幾起大貪汙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郭桓案發時為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御史餘敏等告發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趙全德等人,夥同郭桓等人貪汙舞弊,吞盜官糧。朱元璋抓住線索,命令司法部門依法嚴加追查。這個案子後來又牽連到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傑、工部侍郎麥志德等高階官員和許多布政使司的官員。貪汙盜竊的錢折成糧食達2400多萬石。案件查清後,朱元璋下令將趙瑁、王惠迪等人棄屍街頭;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員有上萬人被處死;有牽連的官吏幾萬人被逮捕入獄,嚴加治罪。各地捲入這個案件的下級官吏、富豪,被抄家處死的不計其數。

原作者:電話_150v99922v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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