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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想與孩子獨處卻頻頻受阻?調解員現場提出一個折衷方案

由 第一幫幫團 發表于 歷史2023-01-12

漳州的小林反映,離婚後她曾到前夫家探視孩子,但屢屢遭到男方拒絕。在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小林希望與男方進行調解,如何落實探視權。

小林:希望和孩子有單獨相處空間

2022年11月份,漳州的小林與前夫小陳離婚,雙方協商後約定並簽下協議:

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小林有探視權

。然而小林稱,她在探望孩子時,就會遭到男方母親的阻撓。

小林希望男方能讓她和孩子有單獨相處的空間,利於培養母子關係。

男方:未阻止小林與孩子單獨相處

隨後調解小組與小林一同來到了小陳的家中,但對方對小林的到來十分抗拒。小陳表示並未阻止小林與孩子單獨相處,只是小林提的次數太頻繁,他希望減少孩子外出的時間。

薌城區司法局天寶司法所調解員李炎海認為,小陳並未將離婚時雙方約定的探視協議告知給父母,才導致誤會產生;並提醒小陳的父母,應多理解小林想見孩子的心情。

小陳:女方家長曾干涉婚姻 因此導致矛盾產生

隨著調解的深入,小陳談到了離婚前雙方存在的矛盾:兩地分居,而且懷疑是女方家人在挑唆。

小林表示,她留在漳州工作,是為了兼顧家庭經濟和照顧孩子的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後決定的,並否認了自己母親曾干涉婚姻。

小陳拒絕小林探視時將孩子帶走

儘管小陳和小林已經分開許久,但提到往日的種種依然無法淡然。調解員李炎海認為,雙方如今不必多提過往的不愉快,當下應該考慮的是如何給孩子創造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既然雙方對於探視的方式存在意見分歧,就應趁此機會充分協商,修改探視協議。

小陳則擔心小林將孩子帶走探望期間,會給孩子灌輸父親不好的念頭。

法律專家給出維權建議

調解小組進行了長時間的勸說,雙方依然無法達成一致。小林最終表示她將走訴訟程式來保證自己的探視權。對此,法律專家對探視權的維權方式給出了建議。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丁兆增

離婚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時候女方只能去法院起訴男方,保障探視權。起訴完之後有判決書,拿著判決書去申請執行。

離婚後想與孩子獨處卻頻頻受阻?調解員現場提出一個折衷方案

調解小組認為,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離不開母親和父親的關愛和陪伴。在不完整的家庭環境當中,作為家長更應當意識到婚姻失敗給孩子帶來的傷害,給予更多的呵護來彌補,而減少男女雙方利益方面的考量。希望小林和小陳都從孩子的角度出發,營造更溫馨的環境,讓孩子未來的路更好走一些。

釋出於: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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