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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太子承乾的足疾與爭儲之亂

由  發表于 歷史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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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醫療社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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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承乾的足疾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影響到政治鬥爭的?可以肯定,承乾八歲被立為太子時雙足是健康的,否則不會被立為太子,身體有殘疾及相貌獰厲者往往被排除在儲君人選之外,如唐玄宗長子李琮因為在禁苑狩獵被野獸傷害,導致破相。玄宗有意立三子李亨(肅宗),李林甫反對,雲:“破面不猶愈於破國乎!陛下其圖之。”即破相也比破國好(《明皇雜錄》及《新唐書》),李林甫究竟是何用意暫且不論,唐玄宗的猶疑告訴我們:外觀是選擇儲君的標準。由此推測,李承乾八歲立儲時應是健康的。但何時病足,沒有詳文記載,《新唐書》:“而承乾病足,不良行。”《舊唐書》:“承乾先患足,行甚艱難。”

但可以肯定,太子是患病導致跛足的,而且太宗說過,太子還可以走路,最大的可能是輕度的小兒麻痺。這個病常見於幼兒,但成年人也有得病的,例如美國總統羅斯福三十歲以後才得病。

唐代沒有明文規定跛足者不可繼承大統,但自古以來跛足就是遭到歧視的,《禮記·喪服四制》曰:“跛者不踴,身有痼疾,不可犯禮也。”

《太平御覽》卷

740

引《齊書》曰:“始安王遙光字元暉,生而躄疾,高帝謂不堪奉拜祭祀,欲封其弟。武帝諫,乃以遙光襲爵。足病不得同朝列,常乘與自望賢門入。”

《全唐文》有席豫判文:“景食一縣嗣子,足不良,請立其弟,禮司不許,雲古有其道。”古代有足疾者往往備受歧視,且於祭祀、朝會、嗣位多有障礙。如郤克、公孟縶故事,均是有足疾且引發政治事件者。

但是問題就在於這只是一個不成文的慣例,所以,魏王李泰看中的是“慣例”,李承乾不服的是這事兒“不成文”,加上承乾行為乖張,所以矛盾日漸尖銳。

《資治通鑑》卷

196

:“(貞觀十七年正月)上謂群臣曰:‘聞外間士人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多從遊幸,遽生異議,徼倖之徒已有附會者。太子雖病足,不廢步履。且禮,嫡子死,立嫡孫。太子男已五歲,朕終不以孽代宗,啟窺窬之源也!’”也就是說,唐太宗本人並不見得以病足為廢立標準,一直到廢太子之前還在強調這一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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