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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確,發生事故先抓直線管理人員!

由 智聯華企的部落格 發表于 歷史2021-12-08

重要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1年3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若存在以下列舉的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責任追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有嚴重違法行為、

明知存在重大隱患而不排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組織他人作業的一般為業務、生產、經營、工程等直線管理人員,如:分管領導、部門經理、車間主任、班組長等

隨著這一法律規定的出臺,更進一步明確在刑事追責的主體,將對直線管理人員在安全違法行為將起到很大的遏制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21年9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

新安法的釋出標誌著:“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時代來臨

,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門的事!

新《安全生產法》將第四條修改為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其他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將第十九條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新《安全生產法》對於安全生產責任劃分更加明確,增加“三個必須”原則: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班組長、車間主任、生產經理入刑案例

案例一:

2020年12月9日11:40左右,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鋰生產車間內在更換過濾器濾芯過程中,濾芯內殘留的無水氟化氫潑濺到作業人員身上,導致氟化氫中毒,造成1人死亡。

入刑人員:

於亮亮,班組長。

違反檢維修制度,預設秦進鋒違規代簽維修工單,未到檢維修作業現場進行安全交接、確認和檢查;未嚴格執行過濾器濾芯操作規程,未督促作業人員落實防護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處理建議:因涉嫌刑事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林,生產經理。

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檢查不到位,對有毒氣體長期報警的隱患未及時整改;對濾芯更換操作規程的制定稽核把關不嚴,未按規定組織開展濾芯更換操作規程培訓,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處理建議:因涉嫌刑事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二:

2018年3月1日12時20分,遷安市某建築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包的唐山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苯加氫車間酸性汙水暫存罐管道改造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燃引發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37。25萬元。

入刑人員:

魏某佳,唐山某公司苯加氫車間副主任。

作為施工現場具體負責人,作業現場安全交底不到位、不規範;未對遷安天良公司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未對作業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三:2020年3月30日22時10分,江陰市某鋼鐵有限公司一鍊鋼電爐碳粉罐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案例三:

入刑人員:

在採用氮氣新工藝進行充碳作業前,未按照規定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也未進行專門培訓和考核,仍然安排碳粉準備作業人員照常上崗作業,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由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沈某,某鋼鐵公司特種車輛排程室總排程,公司碳粉準備作業負責人,

案例四:2019年5月2日凌晨1時10分左右,神木市陝西某投資集團電化有限公司2#電石爐發生一起燒傷事故,造成多人不同程度燒傷。事發後傷員全部送往醫院救治。

案例四:

入刑人員:

近日,榆林二三里從神木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解到,該事故導致在場員工五人死亡,十五人不同程度受傷,車間主任孟某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神木市人民法院認為,孟某平在公司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五名被害人死亡及十五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最終依照相關法律一審判決,孟某平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

被告人金俊安作為

車間主任孟某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

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致使員工對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在房自來、錢某進入有限空間內救人前沒有及時告知配戴防毒面具,造成房自來、錢某二人因盲目施救而中毒後跌入汙水池內溺亡,對事故的發生和擴大負有主要責任。

被告人金俊安作為公司汙水處理車間主任,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致三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本案的事實及情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金俊安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案例五:2019年5月10日9時許,在豐滿某公司汙水處理車間,機修工張某1在加裝排水管上的閘板閥過程中,違章擅自進入封閉的汙水池彩鋼房,後中毒墜入池內引發事故,汙水處理車間工人房自來、錢某在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違規進入汙水池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該事故造成張某1、房自來、錢某死亡。經鑑定,張某1心血中檢出硫化氫及甲硫醚,房自來心血中檢出甲硫醚,錢立忠心血中檢出甲硫醚,分析三人生前有吸入硫化氫氣體的過程,死亡原因為溺死。

案例五:

入刑人員:

被告人趙學松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發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應當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公司汙水處理車間主任,

隨著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刑法》修正案的實施,2021年起,對於嚴重違法行為,即使未發生安全事故,也將追究刑事責任!用倒逼機制,促使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案例六:2019年7月23日晚,常熟市某針織整理有限公司梳毛機生產線帶班覃某在該公司白坯燙光車間上班期間,在梳毛機操作作業時手臂被梳毛機輥輪捲入導致受傷,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晚死亡。

案例六:

入刑人員:

經偵查,被告人趙學松作為公司廠長,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疏於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及時發現並消除梳毛機出布口輥輪處防護欄缺失的事故隱患,未按規定為職工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事故的發生。

一、總則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行業、性質、規模特點,以及組織架構和內部執行管理模式,參照本責任清單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明確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生產車間(區隊)負責人、生產班組負責人、一般從業人員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標準,並建立落實相應的監督考核機制。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建立健全並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技術負責人;

(四)依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並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五)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和審查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協調本單位各相關機構安全生產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依法履行建設專案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

(八)組織建立並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負責管控重大風險,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單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並督促落實;

(十)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屬於高危生產經營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十一)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十二)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十三)加強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裝置檢修等特殊作業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度;

(十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十六)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屬於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當組織制定並實施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十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和日常監督的責任;

(二)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三)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工作,監督指導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與修訂工作;

(四)定期向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和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並提出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研究、討論和透過的安全工作議題;

(五)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總結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預判、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六)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七)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落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並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較大風險的管控工作;

(八)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九)組織制定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本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的稽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十)組織制定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裝置檢修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並監督落實;

(十一)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機制,考核與監督本單位各部門、各崗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十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規定時間和程式報告,組織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置,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內部的事故調查處理;

(十三)提名分支機構和工程專案派駐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十四)對本單位人員職務晉升、表彰獎勵候選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對從業人員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經批評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落實;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四、分管生產、裝置、技術等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進行監督檢查;

(三)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並監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

(四)按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本單位構成重大風險的特殊作業安全措施;

(五)組織稽核年度安全投入資金預算,做到專款專用,並監督執行;

(六)按規定時間和程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二)參與本單位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督促本單位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並進行考核;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五)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六)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使用和管理;

(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八)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九)組織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對承包、承租單位及人員的相關資質進行稽核、監管;

(十一)對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裝置檢修等現場作業情況進行抽查監督;

(十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三)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六、生產、裝置、技術等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並如實記錄;

(四)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職責許可權參與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演練工作,組織事故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七、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區隊)主任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車間(區隊)主任是車間(區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車間(區隊)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二)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的貫徹執行,做到車間(區隊)生產與安全生產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三)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聽取安全員的工作彙報,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四)嚴格執行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車間安全生產問題隱患,組織整改落實,並做好相關記錄;

(五)組織擬定本車間(區隊)的安全生產年度、季度、月計劃;

(六)組織擬定本車間(區隊)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做好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七)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的措施計劃;

(八)定期組織車間(區隊)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預判活動,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直至消除;

(九)加強裝置裝置的檢修維護,嚴格執行檢維修作業安全制度,保證裝置、安全裝置等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十)執行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派員現場監督,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對車間(區隊)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裝置檢修等特殊作業,按職責許可權下達作業指令,指派專人進行現場作業監護;

(十二)屬於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築施工、運輸、冶金、有色、涉氨製冷、涉爆粉塵及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的,對車間(區隊)具有安全風險的生產裝置工藝、重要裝置設施逐一組織制定並落實管控措施;

(十三)加強班組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班組長安全培訓;

(十四)組織實施本車間(區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

(十五)本車間(區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妥善保護事故現場,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

(十六)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八、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每天召開班前會,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組作業區域的主要安全生產風險點、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做好技術交底;

(二)加強班組安全培訓,督促班組人員熟知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三)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組織開展班前、班中、班後安全檢查或交接班檢查,對班組作業區域進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做好相關記錄;

(四)督促班組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對作業中發生的險情、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初期應急處置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六)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九、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二)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及安全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三)認真開展崗前、崗中、交接班安全隱患排查,確保本崗位作業區域內相關機械裝置、用電、環境等保持安全狀況;

(四)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五)有權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六)熟悉本崗位的安全生產風險和應急處置措施,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七)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八)熟練掌握應急逃生知識,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九)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關於貫徹執行〈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魯安辦發〔2016〕40號)同時廢止。

被告人趙學松作為公司廠長,

【案例警示】

安全生產責任是主要負責人的,直線管理人員的,全體員工的。

已明確,發生事故先抓直線管理人員!

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親自推動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經常深入一線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生產製度落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每年至少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一次安全生產情況,接受職工、股東監督。加強對下屬獨立法人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如何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以下內容可以參考

企業必須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證照和許可,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和地方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及時主動獲取並嚴格執行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防範措施,嚴禁使用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裝置及工藝,及時淘汰更新陳舊落後的裝置及工藝。生產有毒有害物質或發生事故可能影響公眾安全健康的高危行業企業,應建立與公眾溝通的交流機制,定期公佈相關資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1.山東省:關於印發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的通知

企業應依法依規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業企業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礦山、道路運輸、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內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安全總監、註冊安全工程師。

2.江蘇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

企業應將安全生產投入納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足額提取並按規定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安全生產裝置設施、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整治、裝置維修保養、安全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保險、應急演練、事故救援等安全生產支出。高危行業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其他企業應積極投保。

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體系和執行機制,積極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標準化建立等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例檢、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強制性安全生產標準規範,確保各生產環節和相關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要求,實現安全行為規範化。

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

01、壓緊壓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

02、堅持依法生產經營

企業應根據工作崗位的性質、特點和內容,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責任清單,制定從企業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細化通俗易懂、便於操作的生產車間、班組、一線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實現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全員全崗位全覆蓋、安全生產責任全過程追溯。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將安全文化陣地向一線班組和工作現場延伸,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03、加強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

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培訓規定要求,採取“送出去學、請進來教”等形式,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理論教學與實踐技能培訓,並記入教育培訓考核檔案。高危行業企業應抓好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新上崗員工安全技能培訓、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等。透過經常性的教育培訓,使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使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崗位作業的專業技能,使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具備一線崗位安全管理的知識和能力,使一線從業人員具備本崗位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04、加大安全生產經費投入

企業應每年組織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晉級等掛鉤,激發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05、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嚴格落實全員崗位責任

企業應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主動報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識、動態更新、嚴格管控生產工藝、設施裝置、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並依據事故發生機率和可能後果,按照有關標準評估確定風險等級,針對不同等級的安全風險制定相應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確保風險可控。

06、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應牢固樹立“隱患無處不在、成績每天歸零”的意識,視隱患為事故,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隱患排查機制和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的動態調整機制,持續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動態排查出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通知整改的安全隱患,應逐條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事故應急預案。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發動並激勵員工主動排查、發現舉報事故隱患。自身安全監管力量不足的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定期組織專家或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安全檢測和隱患排查治理。

07、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和建檔,採用先進技術手段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現場動態監控,定期檢測評估,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並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聯網。對具有較大或以上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應建立執行、巡檢、維修、保養的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並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事故應急處置卡,配備消防、防雷、通訊、照明等應急器材和設施,根據生產經營設施的承載負荷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核定的人數控制人員進入。定期組織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體檢式安全評估,確保始終處於安全可靠狀態。

08、嚴格責任制考核獎懲

企業應加強對爆破、吊裝、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登高,裝置大修、危險裝置裝置試生產、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拆除、油罐清洗、臨時用電、塗裝、危險品裝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險源、油氣管道、臨近高壓輸電線路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定專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監督危險作業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及時採取措施排除事故隱患、糾正違規行為。現場管理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嚴格落實安全防控責任

09、加強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專案建設概算,安全設施與建設專案主體工程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高危行業領域建設專案應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設施未經設計審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設,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部分早期建設執行、未進行安全設計稽核和驗收的企業,應請原設計單位或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和設計,並按要求進行補充建設,經驗收合格後再投入使用。

10、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企業應按規定開展從業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定期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和更新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並如實記錄購買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業工會應加強監督檢查,貫徹實施工會勞動保護“三個條例”,建立專兼職結合的工會勞動保護隊伍。

11、加強各類危險源安全管理

企業委託其他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危險作業的,應在作業前與受託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告知其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企業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企業復工復產前,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和規定,制定復工復產方案,組織對生產系統特別是管道、閥門、儀表等機械裝置,通風除塵、汙水處理等處理設施,應急報警、放射防護、防雷防爆裝置等保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安全方可復工使用。

12、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企業應積極運用智慧化、資訊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產監控系統並接入政府監管部門資訊管理平臺。加快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實現精細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從源頭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化工生產企業應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資訊、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資訊、企業安全風險分割槽資訊、生產人員在崗在位資訊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資訊等於一體的資訊管理系統,實現風險隱患“一表清、一網控、一體防”。

嚴格落實基礎管理責任

1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

企業應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及危害,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企業,應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配備與本企業風險等級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裝備等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實戰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訓練,使各級各類人員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熟記崗位職責和應急處置要點,熟練操作應急救援器材和裝置、裝備,提高現場應急救援能力。

14、加強職工安全防護管理

企業應嚴格遵守事故報告有關規定,按照報告時限、內容、方式、物件等要求,及時、完整、客觀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遲報。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應按規定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15、加強外包等業務安全管理

企業應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後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落實整改措施,並接受監督檢查。重視加強對輕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實預防改進措施,防範人員傷亡和有較大財產損失的事故發生。建立事故資訊共享機制,針對同行業、本地區發生的典型事故,及時組織學習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糾,有效預防類似事故發生。

那麼,具體到各行業、各崗位又有哪些清單要點?

17、提升智慧製造水平

嚴格落實應急處置責任

18、強化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19、嚴格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

1。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設定安全總監,並落實相關職責;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其他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負責人、一般從業人員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0、強化舉一反三整改落實

1。將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2。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3。建設專案安全設施必須“三同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專案概算;

4。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立、提檔升級和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清單要點》,對化工、小微企業、大型商貿綜合體等行業以及6類人員的主體責任清單進行細化明確共11大項107條。

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2。按規定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各類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符合規定學時。根據不同工種崗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和考核結果的情況;

4。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1。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危害辨識,評估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

2。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如實記錄並向從業人員通報,及時進行整改,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3。高危生產經營單位與周邊生產經營單位、住宅小區等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監督諮詢機制;

4。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完善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並與有關部門聯網。

生產經營單位

1。對作業環境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實行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生產區域、生活區域、儲存區域之間的安全距離以及周邊防護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裝置,對設施、裝置進行檢測與監測,定期檢查維護並做好記錄;

3。加強對從業人員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從業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在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事故應急處置卡,配備應急器材和設施,控制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定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閉鎖、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6。加強爆破、懸掛、挖掘、大型裝置(構件)吊裝、危險裝置裝置試生產、危險場所動火、建築物和構築物拆除以及重大危險源、油氣管道、有限空間、有毒有害、臨近高壓輸電線路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定作業方案,按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確定專人進行現場指揮;

7。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職責和應當採取的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8。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9。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應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並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

10。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委外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發包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對外包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反“三違”、隱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主體責任清單要點(綜合)

1。編制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或者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2。根據規定建立應急救援專(兼)職救援隊伍,或者與鄰近專職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物資;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聯系醫療機構,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可能對周邊單位和人員造成損害的,通知相關單位及時疏散;

4。配合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時全面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

一、制度、機構、人員配備

1。嚴格對照《危險化學品目錄》,開展原料、輔料、產品、中間品等是否為危險化學品的認定;

2。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依法開展安全評價;

3。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二、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四、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五、裝置設施和作業安全管理

1。證照齊全,依法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並在有限期內;

2。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

3。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要求。廠房、作業場所應當設定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閉鎖、封堵廠房、作業場所的出口;

4。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5。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定明顯標誌,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6。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定相應的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裝置正常使用;

7。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所使用、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使用、生產、儲存方式,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六、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證照齊全,依法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並在有限期內;

2。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

3。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4。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

6。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7。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水路運輸許可;

8。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的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

化工(危險化學品、醫藥)

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1。落實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從業人員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

3。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4。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裝置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對設施、裝置進行檢測與監測,定期檢查維護並做好記錄;

5。加強安全生產特殊(進行爆破、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管理,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化工(危險化學品、醫藥)企業,除了遵守上述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清單要點(綜合)外,還應該具備以下:

1。落實單位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4。按規定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各類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符合規定學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與專案承包方或場所承租方、同一作業區域內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職責和應當採取的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6。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7。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危害辨識,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風險等級,進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責任人;

8。編制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或者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並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演練;

9。根據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指定兼職救援人員,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物資;

10。生產經營場所應當設定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閉鎖、封堵生產經營場所的出口。

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

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分解到各部門、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罰標準;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保證其有效實施;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並保證計劃的落實;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經常性地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及時排除;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8。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9。每年至少組織並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0。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後處理工作,配合調查處理;

11。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個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小微企業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大型商業綜合體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1。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負責綜合協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及落實到位;

3。負責本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構建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更新淘汰落後生產工藝技術裝備;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崗位精細化管理;

5。組織實施新、改、擴建設專案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6。負責企業動火作業等高危特殊作業專案審批;

7。負責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

8。組織至少每年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9。參與本單位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履職清單要點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確保相關制度、規程、預案符合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以保證教育和培訓計劃符合本單位的實際,及時掌握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進展狀況;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利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未按規定的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8。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崗位檢查和專業性檢查,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

9。督促各部門、各崗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職責考核、提出獎懲意見;

10。參與所在單位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

履職清單要點

1。車間主任(工段長)是車間(工段)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要按照生產作業要求,細化車間(工段)安全生產職責及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安全生產例會例檢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制定作業現場、裝置設施、工藝流程安全確認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3。每天開展日常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檢查各級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臨時用電、吊裝等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做好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票證、檔案、臺賬等資料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直接執行者;

2。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落實崗位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員工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處置內容;

3。組織班組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活動。負責新員工(含勞務派遣人員、實習生等)及轉崗員工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培訓;

4。嚴格執行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臨時用電等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作業,確保作業安全;

5。每天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履職清單要點

1。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工程,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臨時用電等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作業,確保作業安全;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異常狀態,及時發現和識別不安全因素和隱患,並及時整改,對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隱患有上報的義務;

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清楚應急狀態下本崗位和自身職責,在發生事故時,能按照事故預案正確處理;

5。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的違章作業要加以勸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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