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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戀上保姆分手被索要20萬,給50歲以上想再婚的女人提了醒

由 辣評社952 發表于 歷史202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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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一檔子事:八旬老人戀上保姆分手被索要20萬。

83歲的聶老伯是位獨居老人。老伴過世後,家人為他聘請了一名專職保姆——朱某,工作內容是住家保姆,朱文50多歲,她的主要任務是負責燒飯、保潔及照顧聶老伯等。朱文說,當月聶老伯就向她表示,要與其結為夫妻,由她照顧自己直至去世。聶老伯還向她承諾將房屋的1/2的產權贈與她。朱文同意並與聶老伯同居。因雙方說好要做夫妻的,自2019年3月起,聶老伯就沒有再支付過工資。一年後,兩人分手,朱文將聶老伯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一年的工資、加班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20萬元。法院經審理,日前作出判決,聶老伯自願支付朱文補償款2萬元。

在他們同居期間,聶老伯給她買過首飾和衣服,她還從聶老伯處陸續拿到過共計4萬元的錢款用於己用。

這個事怎麼說呢?網友們稱聶老伯是現代版的“蘇大強”。聶老伯企圖用房產哄騙保姆朱文跟其同居,好在保姆朱文清醒了。我敢說,她要是不清醒,很可能等聶老伯走了她一無所有。聶老伯跟保姆朱文都是有所圖:聶老伯圖的是朱文的免費照料、悉心伺候;朱文圖的是他的房產。但是兩個人談崩了,也就分手了。

“八旬老人戀上保姆分手被索要20萬”這個事,也給50歲以上想再婚的女人提了醒:女人啊,寧可被有償僱傭當保姆,也千萬不要當什麼免費的保姆。當免費的保姆,勞心勞力,最後很可能一無所獲,被掃地出門。年紀越大,所牽扯到的利益就更多,婚姻更要慎重。

02

曾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則新聞,說的是復旦的一位68歲的經濟學教授,想跟家裡的50歲的保姆結婚,卻遭到了保姆的拒絕。這位68歲的教授條件可好了,他不僅是復旦大學的經濟學教授,而且是博導,每個月光退休金就1萬多,名下還有兩套房,存款100多萬。這樣的條件,在常人看來,就是一個老年版的“鑽石王老五”。

教授想和50歲的保姆結婚,可是慘遭拒絕了,是不是很匪夷所思?

教授問保姆原因,其說:“划不來,現在工資7000,結婚就沒有工資了,房子又不給我,還要免費幹活,傻了才結婚!”

當教授問怎麼樣才能結婚時,保姆說,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

但是聽保姆這一說,教授也陷入了沉思,誰會願意把自己的房子拱手讓給外人呢?

對於這位保姆,有人稱讚她十分清醒,也有人說她是個傻子。

說她是傻子的是站在教授本身平臺的立場:“這保姆實在是太蠢了,你想想要是成為教授夫人,這是多麼好的機會。教授要的不過就是晚年的溫存,能虧待你嗎?幹嘛非要當保姆呢?當保姆的工作很多,但是教授夫人可只有一個,她可以利用教授的平臺多提升自己啊。”

我想說的是,她能成為保姆,就決定了她自身的能力是有限的,你給她再好的平臺,她還是沒辦法提升自己的。辛辛苦苦照顧教授N多年,還真的有可能什麼都落不著。教授會那麼容易相信你嗎?你完全依靠他人生活,是沒有話語權的,倒不如當個有償的保姆,一個月工資7000,還可以有假期,這一年的收入也不少了。

我倒覺得這個保姆阿姨是十分清醒地,因為她是以自己為準去考慮問題的,這也是很符合實際的。

電視劇《小捨得》裡的南建龍跟蔡阿姨,就是高階知識分子和保姆的組合。

南建龍要是風華正茂,他鐵定是瞧不上蔡菊英的,但是因為他人到中年犯了病,所以到最後思來想去,還是蔡菊英適合做他的妻子。蔡菊英是怎麼做他的妻子的?她要照顧南建龍的所有,南建龍身體不好,她要幫著理療,她還得記著南建龍的喜好。跟南建龍做夫妻十多年,南建龍還是不信任她,她是要記賬的,南建龍嘴上說著不檢視賬本,但是她一走就趕緊看了。

我們能理解蔡菊英為什麼會那麼憤怒?

她的付出中是有愛的,但是她不能接受南建龍真的把她給當成了保姆。電視劇還是美化了的,蔡菊英最後是得到了自己應得的,她也算是實現了階層的跨越,但是像她這樣的寥寥無幾。

我個人覺得,過了50歲再婚,確實挺麻煩的,牽扯到雙方的子女還有複雜的經濟關係,人心隔肚皮,他防著你,你防著他,50歲以後的半路夫妻,更多都是賊。太多麻煩事了,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日子輕鬆自在。

我問過一些女人,她說要不是因為從年輕的時候攜手到老,誰會願意去照顧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談愛情?愛情讓你付出的代價也太多大了。考慮清楚,有很多排解孤獨的方式,而婚姻未必就能很排解你內心的孤獨。

一個人過也沒什麼不好,再說了,女人面對孤獨的能力遠遠要比男人強,生活上能自理,跟孩子的關係也多半都好,還能靠帶孫子、跳廣場舞來打發時間,已經沒必要再把婚姻跟男人看的很重要了。

年紀愈大的獨身女人,是真的沒必要再婚的,再婚的風險實在是太高了。

03

有時候在想一個問題:婚姻對於女人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正如我在一本書《女兒的選擇》中所看到的一句話:

“是的,你是女人,是女人你免不了要結婚,結婚忙於家務似乎是女性的天職,結婚後免不了生孩子,生了孩子之後天性會讓你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所以,女性因為婚育而處於天然的弱勢,男人就可以理所應當的佔了這個便宜。”

很多女人在年輕的時候剛結婚,對於男人的需求是很強的,因為那個時候她們希望能從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幫助。可是當隨著對婚姻的失望,離婚了,什麼都靠自己扛了過來,養大了孩子,孩子成家立業了,她們還需要婚姻幹什麼?

倒不如自己一個人輕輕鬆鬆過。

婚姻並不是每個人人生的必需品,對於離婚女人而言,過了50歲,一個人雲淡風輕,也挺好的。

像開篇的朱文,她想跟八旬的聶老伯在一起無非是圖的他的房產,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你都80歲了,難不成還要人家因為愛情照顧你?但是她跟聶老伯在一起之後,才發現自己有可能是被騙了,所以她果斷分手了。好在只被耽誤了一年,自己一個人做做保姆,生活過得也挺自由的,真要是跟聶老伯結了婚,以後有的是麻煩,沒準會被掃地出門,還落得一文錢都沒有,畢竟聶老伯雖然獨居,可還是有子女的。等到聶老伯走了,免不了又是官司纏身,這不是給自己惹麻煩嗎?

何必呢?

沒必要當免費的保姆,也沒必要再婚了。

婚姻不是過家家,選擇與自己牽手一生的人需要謹慎考驗,再婚也一樣需要考慮清楚了才行,尤其是到了中年老年,自己再婚以後的利益得失必須要算清楚,想明白才可以。

若不是因為從年輕的時候攜手到老,誰會願意去照顧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很現實,莫因有所圖而被矇騙了,清醒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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