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哇資訊網

以案講法:房屋徵收嚴重違反法定程式,拆遷戶該如何維權?

由 來碩徵遷律師 發表于 歷史2021-05-16

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燕薪律師代理的一起房屋徵收維權案,房屋徵收嚴重違反法定程式,面對這種情況拆遷戶該如何維權?下面就透過這個案例進行了解吧

呂某等人是黑龍江省某村村民,2016年4月16日政府作出了徵地批覆但並未告知,該批覆的徵地範圍包括了呂某等村民的農田及

宅基地

在徵收過程中,無任何程式徵求村民對該城中村改造專案的意見,就是在這種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情況下,該城中村改造專案已經持續推進了一年之久。

在此之前,其他村民由於缺乏法律知識,缺少權利保護的手段,稀裡糊塗地與當地政府簽訂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呂某等村民

發現

,這種情況下籤訂的協議,不說改善生活、改善居住條件,就連之前的生活水平也不能維持,所以拒絕簽約,不料相關部門卻對他們送達了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無奈之下,呂某等人找到了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委託燕薪律師為其維權。

辦案經過

承接案件後,燕律師透過多種方式分別向區級市級省級等相關政府部門就城中村改造專案的徵地、用地、立項、規劃、環評等批准檔案申請政府

資訊公開

。並針對相關部門答覆的情形分別啟動複議或訴訟程式,找出檔案中存在的違法問題。

政府於2017年5月向呂某等四戶村民下達了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在燕律師的代理下,呂某等人首先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在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後,隨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政府做出的徵收補償決定。因為市政府在做出徵收補償方案前並沒有向村民徵求意見,沒有組織聽證,沒有向被徵收村民送達評估機構出具的分戶評估報告等行為,都是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嚴重侵犯呂某等村民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2017年9月,呂某等人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卻被口頭告知不予受理,隨後201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受理並繼續審理,而法院卻違反規定將起訴材料退回。隨後在燕律師的代理下,呂某等人向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這個過程中,不論是政府的複議回覆還是法院的訴訟受理回覆,均沒有做出書面答覆,這是嚴重違反行政複議法及行政訴訟法程式的。

面對這種行政複議機關不受理行政複議申請,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的情況下,燕律師經過多方努力溝通協調下,問題得到圓滿解決,呂某等人與政府達成了合法滿意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律師說法

隨著《國有

土地

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實施,房屋徵收補償條例在網路新聞中就層出不窮,也被各級地方政府廣泛用於城市房屋徵收中作為促進和規制被徵收人的有效手段。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徵收公民房屋過程中,如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沒有達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價格作出的徵收補償決定。也就是說,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由徵收人一方單方面做出的補償決定,剝奪了被徵收人參與協商的權利,更為嚴重的是,徵收人可以依據徵收補償決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對被徵收人來說,影響著其實質利益,所以應當引起格外重視。《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下達規定了嚴格的程式要件,一旦程式不到位就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TAG: 徵收補償呂某房屋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