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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障礙2020診療規範 「臨床必備」

由 大話精神 發表于 健康2021-06-20

失眠障礙(insomnia disorders)是指儘管有適宜的睡眠機會和環境,依然對於睡眠時間和(或)睡眠質量感到不滿足,並引起相關的日間功能損害的一種主觀體驗,可單獨診斷,也可與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或物質濫用共病。

失眠障礙的患病率為10%~20%,其可能的危險因素包括高齡、女性和失眠障礙家族史等。失眠障礙不僅會降低患者生活質量,影響個人的工作、事業發展,還會引發一系列軀體和精神疾病,已發展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心身健康問題。

病因、病理及發病機制

1、分子遺傳學機制

失眠障礙的遺傳度為30%~60%。候選基因研究指出,Apoε4、PER3、HLADQB1*0602及5HTTLPR基因可能與失眠有關。

2、過度覺醒假說

失眠障礙患者可能處於高覺醒狀態,表現為24小時新陳代謝率和心率增快、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和皮質醇水平升高、睡眠及清醒時腦電頻率增快、白天多次小睡潛伏期延長。

3、3P 假說

3P 假說又稱 Spielman 假說,是用來解釋從正常睡眠到慢性失眠程序的認知行為假說。包括失眠的易感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如年齡、性別和失眠易感性)、促發因素(Precipitating factor)(如生活事件和應激事件)和維持因素(Perpetuating factor)(如不良行為和信念)。

4、刺激控制假說

該假說認為,如安靜黑暗的環境是促進睡眠的相關刺激,而如使用手機或焦慮擔憂是阻礙睡眠的刺激,當促進睡眠的因素不足或阻礙睡眠的因素增多即可導致失眠。失眠的刺激控制治療就是要將阻礙睡眠的刺激與睡眠分離,並重新建立促進睡眠的刺激與睡眠之間的條件反射。

5、認知假說

慢性失眠患者往往存在與失眠相關的不良認知模式,如容易出現與睡眠障礙相關的過度擔心和不愉快的侵入性思維。失眠的認知治療在於重塑這些適應不良的認知過程。

6、繼發於其他疾病的失眠

繼發於某些精神疾病或軀體疾病而出現的失眠,一旦原發疾病得到緩解或治癒,失眠問題也大多會緩解或消失。

臨床特徵與評估

(一)臨床特徵

失眠障礙的臨床表現主要為睡眠起始障礙和睡眠維持障礙,兩種症狀可以單獨出現,但以同時存在更為常見。睡眠起始障礙表現為入睡困難,睡眠維持障礙包括夜間覺醒後再次入睡困難和早醒。睡眠質量差和無法恢復精力通常與睡眠起始障礙和維持障礙並存。

不同年齡段中,具有臨床意義的睡眠紊亂標準不盡相同。兒童和青年睡眠潛伏期和入睡後覺醒時間大於20分鐘、中年和老年人大於30分鐘具有臨床意義。早醒通常指較預期覺醒時間提前至少30分鐘, 且與發病前正常睡眠模式相比總睡眠時間下降。

日間症狀包括疲勞、精力或動力缺乏、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煩躁和情緒低落等。日間活動的不足也會反過來影響睡眠,導致失眠的嚴重化和慢性化。

(二)臨床評估

1。睡眠日記:睡眠日記是一種主觀睡眠的“客觀”評估方法。以24小時為單元,從當日早 8 點至第二日早 8 點,記錄每小時的活動和睡眠情況,連續記錄兩週。可評估患者睡眠質量和睡眠-覺醒節律。

2。量表評估:常用的量表包括失眠嚴重指數量表、匹茲堡睡眠質量指數、清晨型與夜晚型睡眠量表、睡眠信念與態度量表、Epworth嗜睡量表。

3。多導睡眠圖(polysomnography,PSG):PSG 是評估睡眠病理生理和睡眠結構的客觀檢查,並可排除/鑑別其他潛在的睡眠障礙。慢性失眠患者的 PSG 結果一般表現為睡眠潛伏期延長、睡眠效率下降、客觀睡眠時間縮短、頻繁的睡眠轉期、非快速眼動睡眠(non-rapideye movement sleep,NREM)1 期比例增加和慢波睡眠比例下降等。

4。體動記錄檢查:體動記錄檢查是評估睡眠-覺醒節律、確定睡眠形式的有效方法。體動記錄檢查可透過數值和圖表的形式反映醒-睡模式,估算睡眠潛伏時間、總睡眠時間、清醒次數、睡眠效率等。

診斷及鑑別診斷

根據 ICSD-3,失眠障礙的診斷要點包括:①存在入睡困難、睡眠維持困難或早醒症狀;②日間疲勞、嗜睡,社會功能受損;③上述症狀每週至少出現 3 次,持續至少 3 個月。如果病程小於 3 個月可稱 為短期失眠障礙。

失眠可以作為獨立疾病存在(失眠障礙),也可與其他疾病共同存在或是其他疾病的症狀之一。需要進行系統的病史詢問、體格檢查、失眠相關臨床檢查以明確失眠的病因和共病障礙。因此,在做出失眠障礙的診斷前,須注意與焦慮、抑鬱等精神障礙的鑑別以及排除其他常見睡眠障礙,如睡眠相關呼吸障礙、不寧腿綜合徵、睡眠-覺醒晝夜節律障礙、睡眠不足綜合徵等。

治療原則與方法

(一)治療原則

失眠障礙的治療原則包括:①增加有效睡眠時間和(或)改善睡眠質量;②改善失眠相關性日間功能損害;③減少或消除短期失眠障礙向慢性失眠障礙轉化風險;④減少與失眠相關的軀體疾病或與精神障礙的共病風險。

(二)失眠的認知行為治療

失眠的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for insomnia,CBT-I)主要是針對糾正失眠的維持因素中的不良行為和信念,是失眠障礙的一線治療方案。失眠認知行為治療主要包括睡眠限制、刺激控制、認知治療、放鬆訓練治療和睡眠衛生 5 個部分。失眠的認知行為治療一般以6~8周為一個週期,療效可延續6~12個月。研究顯示,對於慢性失眠患者,失眠的認知行為治療與藥物療法的短期療效相當,但長期來看失眠的認知行為治療療效優於藥物治療。

(三)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原則:病因治療、認知行為治療和睡眠健康教育的基礎上,酌情給予鎮靜催眠藥物。個體化、按需、間斷、足量給藥。連續給藥一般不超過 4 周,如需繼續給藥,需每個月定期評估。

1。苯二氮䓬類藥物

苯二氮䓬類藥物主要透過非選擇性與γ-氨基丁酸-苯二氮䓬類受體結合而發揮作用,主要包括地西泮、艾司唑侖、勞拉西泮、氯硝西泮等。苯二氮䓬類藥物可縮短入睡潛伏期、提高睡眠效率,但會改變睡眠結構,主要表現為慢波睡眠和 REM 期睡眠比例下降。長期或高劑量服用可能會產生戒斷現象、反跳性失眠、耐受、依賴等不良反應。

2。非苯二氮䓬類藥物

新型非苯二氮䓬類藥物,主要透過選擇性與γ-氨基丁酸-苯二氮䓬類受體複合物特異性結合發揮改善睡眠作用。

(1)唑吡坦: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2。5小時。適用於入睡困難者。睡前5~10 mg口服。常見副反應有頭暈、頭痛、健忘等。

(2)佐匹克隆: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 5 小時。適用於入睡困難、睡眠維持困難,睡前 3。75~7。5 mg 口服,常見副反應包括撤藥症狀、宿醉、口苦、頭暈、頭痛、噁心等。

(3)右旋佐匹克隆:佐匹克隆的 S-異構體,為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 6 小時。適於入睡困難、睡眠維持困難和(或)早醒的患者,睡前 2~3mg 口服。常見副作用包括口苦、頭暈、頭痛、胃部不適等。

(4)扎萊普隆: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1小時。適於入睡困難的短期治療。睡前5~20mg口服,常見副反應有鎮靜、眩暈,與劑量相關的記憶障礙等。65 歲以上、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上述藥物需減半量服用。

3。具有鎮靜作用的抗抑鬱藥

目前多數藥物未獲得治療失眠的適應證,但臨床上常用於失眠合併有焦慮、抑鬱情緒的患者,可根據患者的個體化病情酌情使用。

(1)曲唑酮:屬於5-羥色胺受體拮抗劑/再攝取抑制劑,半衰期6~8小時,低劑量曲唑酮可有效阻斷5-HT2A、α1和 H1受體,達不到對5-HT2C受體的有效阻斷作用。透過擬5-HT能作用而增加γ-氨基丁酸能作用,能增加 NREM3 期睡眠。改善睡眠的強度優於艾司唑侖,且無成癮性。推薦劑量:25~100mg睡前口服。常見副作用有晨起睏倦、頭暈、疲乏、視物模糊、口乾、便秘等。

(2)米氮平:屬於去甲腎上腺素能和特異性 5-羥色胺能抗抑鬱藥,半衰期 20~30 小時。低劑量米氮平比高劑量米氮平的鎮靜作用更明顯。透過阻斷 5-HT2A、組胺 H1受體改善睡眠。推薦劑量:7。5~30mg 睡前口服。可用於治療失眠伴有焦慮、抑鬱障礙的患者,無成癮性。常見副作用有食慾增加和體重增加,其他副作用包括瞌睡、口乾、便秘、頭暈、藥源性不寧腿綜合徵等。

(3)多塞平:屬於鎮靜作用較強的三環類抗抑鬱藥, FDA 批准其用於治療成年和老年人以睡眠維持困難為特徵的失眠,半衰期 8~15小時。透過阻斷 5-HT和NE 的再攝取發揮抗抑鬱作用,同時可較 強的阻斷組胺 H1受體,降低覺醒,小劑量多塞平可發揮鎮靜催眠作用。推薦劑量:3~6mg 睡前口服。常見副作用包括嗜睡、口乾、便秘、頭暈、心律失常等。

4。其他藥物

小劑量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如喹硫平(12。5~25 mg)、奧氮平(2。5~10 mg)透過抗組胺作用發揮鎮靜作用治療失眠,但一般不作為首選治療。阿戈美拉汀作用於褪黑素受體,國外也常用於失眠的治療。

(四)物理治療

主要包括光照治療、重複經顱磁刺激治療、經顱直流電刺激治療、 生物反饋療法等。

(五)中醫治療

中醫治療失眠具有悠久的歷史,既有藥物治療也有非藥物治療。失眠在中醫學中常稱為“不寐症”,在辨證施治的基礎上採用個體化綜合治療,常見治療方法包括中藥、針灸、按摩、健體操等。

疾病管理

失眠的疾病管理,包括去除維持因素,防止慢性化;避免促發因素,預防復發。一般需要專科醫生的指導,更重要的是讓患者瞭解和掌握自我評估和應對失眠障礙的方法,堅持失眠的認知行為治療,並與康復團體密切配合。不同學科間也應該做到醫療資訊共享,以便為失眠患者提供連續化的服務。

摘選自《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國家衛生健康委於2020年11月23日釋出了《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此版精神障礙診療規範,內容涉及16大類、100餘種臨床常見精神障礙。16大類精神障礙包括: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使用所致障礙、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性障礙、雙相障礙、抑鬱障礙、焦慮障礙、強迫及相關障礙、創傷及應激相關障礙、分離障礙、軀體症狀及相關障礙、進食與餵養障礙、睡眠障礙、成人人格和行為障礙、神經發育障礙、通常起病於兒童少年的行為和情緒障礙和成癮行為所致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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