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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615畝!長樂釋出最新徵地資訊!涉及這些範圍...

由 愛長樂 發表于 家居2021-06-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自然資規〔2020〕5號)等有關規定,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機場西側片區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並徵求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區直相關部門、社會公眾、相關專家、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意見,現將方案主要內容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對該方案的意見或建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等法定形式向長樂區資源規劃局濱海一分局反饋。

一、位置:

福州市長樂區湖南鎮

二、用地面積:

41.0268公頃

三、用地範圍:

東至鵬程路,西至漳湖路,南至鵬發路,北至機場第二高速,涉及湖南鎮的湖濱村和閩鵬村

四、公示期限

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

五、反饋方式

聯絡地址:福州濱海新城開發建設指揮部6層617室

聯絡人:小柯

附件: 《機場西側片區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徵求意見稿)

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機場西側片區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

(徵求意見稿)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自然資規〔2020〕5號)、《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報批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1〕3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自然資辦發〔2020〕51號)、《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報批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1〕3號)、《福建省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參考指南(試行)》(閩自然資發〔2021〕6號)、《長樂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編制《機場西側片區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

二、基本情況

機場西片區涉及

湖南鎮的湖濱村和閩鵬村

,共1個鎮2個村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單位;範圍面積41。0268公頃。其中集體土地面積24。2874公頃,國有土地面積16。7394公頃。

片區東至鵬程路,西至漳湖路,南至鵬發路,北至機場第二高速。

農用地面積為18。3779公頃(其中耕地面積6。9987公頃);建設用地面積為21。4997公頃;未利用地面積為1。1492公頃。

三、專案的必要性

機場西片區的開發是完善濱海新城組團功能、進一步推進啟動區建設的需求,是推進臨空經濟示範區建設、帶動區域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也是保障“十四五”期間土地資源要素供應的需要。

四、規劃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包括工礦用地面積15。1286公頃,商業服務業用地面積2。9124公頃,交通運輸用地面積18。7976,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面積2。0569公頃,公用設施用地面積2。1313公頃。

五、公益性用地情況

片區內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運輸用地、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和公用設施用地,合計22。9858頃,公益性比例56。03%,滿足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中公益性用地佔比超過40%的規定。

六、規劃符合情況

本方案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發展定位、要求,有 利於完成規劃目標、任務,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成片開發範圍均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或有 條件建設區,承諾方案獲批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 發邊界內的集中建設區。

七、永久基本農田及生態保護情況

成片開發範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陸域生態保護紅線等,符合成片開發專案送審報批的要求。

八、實施計劃

本方案計劃實施週期為2021-2023年,2023年內實施完畢。

九、效益評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助於提高現有用地使用效益,實現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根本轉變。有利於最佳化建設用地空間佈局,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

(二)經濟、社會效益:此次成片開發將促進區域在經濟、文化集聚擴散效應的促進產業的集結以及企業群的形成,透過建設相關基礎設施、商業商務配套,將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形成產業人口的集中並促進城鎮化,增加就業崗位。

(三)生態效益:對區域在大氣環境、生態環境、地下水環境、土壤環境的影響較小。

十一、結論

《機場西側片區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符合土地徵收成片開發的標準。

附圖:成片開發位置示意圖

轉自:長樂快訊

TAG: 用地成片公頃開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