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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制到募兵制:漢武帝的募兵四策最適合漢朝,可惜只是曇花一現

由 東都學士 發表于 美食2023-02-04

漢朝,是秦建立封建國家之後的第一個強盛王朝,古老又輝煌,在中國歷史上極具代表性。公元9年,王莽篡奪政權,西漢結束;公元25年,劉秀稱帝,建立東漢。

東漢雖然和西漢同根同源,但中間歷經王莽新朝,多有改變,已不復西漢榮光。

遙想西漢時期,劉邦斬白蛇起義,楚漢爭霸,最終定鼎天下;漢武大帝橫空出世,衛青七戰七捷,霍去病千里逐敵,封狼居胥,威震外邦。這樣鼎盛的王朝,中外歷史上都少有。

東漢相比西漢,宛如一個江南水鄉的姑娘,少了幾分彪悍,多了幾分溫婉。

東漢軍事上的衰落與當時的徵兵制度有著直接關係。西漢初期,劉邦雖然沿用秦朝的徵兵制,但軍隊中已經有了募兵制的萌芽;漢武帝靈活運用募兵政策,一手打造了西漢的虎狼之師;西漢後期,漢武帝的募兵之策有所變動,軍隊戰鬥力開始下降,對藩邦的威懾力逐漸減弱。東漢建立後,統治者沒能延續漢武帝的募兵政策,而是另起爐灶,漢朝軍事上的強盛終於此。西漢威震萬邦的景象成為歷史。

一、秦與漢初的徵兵制度

春秋時期,諸侯國流行的兵役制度叫“徵兵制”。徵兵制很好理解,即強制徵召當兵。這一制度的具體起源暫時不清楚,但卻延續了幾百年。最開始的時候,徵召的物件主要是貴族。為什麼呢?因為貴族有封地,如果不上陣廝殺,如何保住自己的土地?此外,上戰場打仗,贏了的話會有相應的賞賜,比如土地,他們可以擴大自己的地盤。

戰國時期,封建國家的萌芽出現了,中央集權成為新的趨勢。這個時候,君主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不會再允許手下的貴族們掌握武裝力量,所以,徵兵的物件成為了平民。平民們雖然聽話,但不傻,當兵打仗是會死人的,所以有人不遵守法令。為了激烈士氣,秦朝在變法期間推出了軍功爵制,大家都搶著去當兵,希望出人頭地。

秦朝建立後,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所有適齡男子必須服兵役,當然了,軍功爵制依舊有效。但是,戰爭是殘酷的,雖然當兵可能出人頭地,可是生命可貴,腦袋被敵人砍了就再也沒有了,回想一起出來當兵的同鄉,還有多少人活著?所以天下太平後,許多人劫後餘生,開始厭倦戰爭。越來越多的青壯年不願意當兵了。

劉邦建立漢朝後,就面臨著這個問題。和他一起造反計程車兵,都是在秦朝嚴苛的律法下活不下去的人,如今社稷已安,人心思歸,但天下還不太平,守備江山的兵力從何而來呢?

他決定採用秦始皇的辦法,強制徵兵。他先是以法令的形式規定適齡男青年必須服兵役,緊接著又出臺政策,要是實在不想當兵,也可以交錢免災。劉邦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知道平民怕當兵的心理,如果自己真的強徵入伍,只怕會走前朝二世而亡的老路。

因此,許多人開始花錢運作,躲避兵役。可這樣一來,軍隊就會出現兵源短缺的情況。劉邦又想了一個辦法,就是用不想服兵役的那些人交來的錢招兵,給他們發軍餉,填補兵力不足的問題。

可以說,劉邦的這個政策真乃神來之筆。漢朝立國時,國家已經遭受了幾年的戰亂,民不聊生,很多百姓連飯都吃不起,這個時候,只要花點錢,就能招來一大批不怕死的青壯加入軍隊。這樣做一方面解決了軍隊兵源問題,另一方面,把這些吃不起飯的人弄進軍隊,也可以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一舉兩得。

到了花錢僱人當兵這一步,徵兵制中就出現了募兵制的成分,

因為當兵打仗不再是出於榮譽感,也不是為了完成服役任務,而是為了錢。

劉邦的政策可以一直延續嗎?

二、漢武帝的募兵之策

漢武帝劉徹繼位的時候,漢朝的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此時的他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一是匈奴的挑釁。

匈奴和中原政權可以說是積怨已久。秦末漢初,匈奴逐步強大起來,屢次進犯,對西漢政權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並控制了西域。漢朝建立初期,國力羸弱,為了恢復國力,漢高祖劉邦一直與匈奴進行和親來維持和平,可即便是和親,匈奴人仍然不時地侵入邊境,燒殺掠奪,光在漢文帝時期就有過三次較大的入侵。漢武帝之前的歷代皇帝都憂心這樣的局面。

二是軍隊的羸弱,戰鬥力下降。

西漢初期的軍隊身經百戰,戰鬥力極強,但經過幾十年的休養生息,士兵普遍貪圖享樂,沒有了當初的驍勇。同時,漢高祖劉邦的募兵之策已經不適用當前的情況,隨著國力的增強,更多的人有能力透過交錢免服兵役,軍隊缺員的問題嚴重,間接影響了戰鬥力。

即位之初的漢武帝就處在這樣內憂外患的境地。作為雄才大略的皇帝,劉徹不甘心安於現狀。怎麼辦?他交上了自己即位以來的第一份答卷。

劉徹深知,要想解除邊患,打敗匈奴,就得有一支戰鬥力強悍的軍隊,而軍隊善戰的關鍵,在於士兵。

為了提高軍隊戰鬥力,劉徹探索出了四條募兵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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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招募職業軍人。

眾所周知,漢初中央有南北軍。但南北軍可以維持苟安的局面,若想徹底解決邊疆的問題,非另闢途徑不可,漢武帝即位後開始著手整頓。漢武帝親自招募精兵,稱為期門、羽林,代替了當初的南北軍。期門、羽林兩軍所選的都是關西六郡(陝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強健武勇的良家子弟。從這個時候起,當兵成為一種職業。漢武帝希冀透過職業化的方式提高軍隊戰鬥力。

其二是終生屯田守邊。

屯墾戍邊制度早在秦朝就有記載,漢武帝將它發揚光大。漢初戍邊的人以一年為期,但這種辦法並不妥當,效力微乎其微,戍兵屯邊一年,對邊情方才熟習,就又調回,新來的兵仍是生手,所以戰鬥力不高。倘若終身甚至世代守邊,對邊情必定熟習,防禦邊寇的效率必高。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開始,漢武帝在西北徙民六十萬為屯田守邊,有屯田校尉負責維持。這些屯田之人為漢在西北的駐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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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是招募外族士兵。

漢武帝的一個大膽舉措就是將少數民族武裝納入漢朝的軍事體系中。漢文帝時期,有朝臣建議將投降的胡人徵召入伍,但文帝沒有采納。漢武帝繼位後,大膽起用胡越騎兵,此外還有匈奴兵。元狩二年,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帶四萬人來降,武帝劃降地為武威、酒泉郡,給匈奴降人居住,徵召匈奴青壯入伍,由漢人屯田。胡越騎兵和匈奴兵都被看做西漢的正規軍。

其四是發囚徒為兵。

囚徒為兵並不是稀奇事,秦朝的陳勝吳廣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就是囚徒兵,漢武帝不拘一格借用了這一模式。對於囚徒來說,死了未必會比活著更難受,尤其是重罪犯,左右都是一死,不如險中求富貴。漢武帝正是利用囚徒的這種心理,將這些犯人牢牢地掌控在手中。這些囚徒一經入伍也就成了終身的職業。對於國家他們也很難說有多大的忠心,不過皇帝給他們活下去的機會,他們替皇帝賣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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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條募兵之策可謂是老成持國之謀,利遠大於弊。職業化軍人不僅利於戰鬥力的提高,也能保證忠誠性。終生屯田的意義不止於邊境防守,對於邊地開發也有重要作用。招募外族兵在短時間內解決了兵源不足的問題,長遠來看能促進民族融合。發囚徒為兵既解決了兵源,也消除了安全隱患,何樂而不為?

在漢武帝的強力推行下,這四條募兵之策迅速實行,西漢的軍隊戰鬥力快速提高。在衛青、霍去病等將領的統帥下,漢軍多次大敗匈奴,並從西域對匈奴從南方形成戰略包圍態勢,至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殲滅匈奴主力後,匈奴殘餘被迫北逃,以至“漠南無王庭”,西漢北部威脅至此基本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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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正是有漢武帝的募兵之策,才會有大敗匈奴之勝。至此,西漢兵鋒直指西域,威懾萬邦。

如果東漢時期的帝王能因時因地延續這些措施,則可保東漢軍威強盛,威服萬邦。

三、廢除與重建:東漢的募兵之法

西漢後期,隨著形勢變化,漢武帝的募兵之策有所變動。首當其衝的就是終生屯田之策。漢武帝時第一代遷徙戍邊之人,無論是何種原因到達西北屯墾,都保持著軍人本色,恪盡職守。但到漢宣帝時期,西北戍邊之人已是第二代、第三代,軍人的屬性淡化,農民的屬性增強。通俗的說,邊疆的屯兵第一代或者還是兵,第二代以下就有變成邊地農民的危險,對當兵並無特別的熱心,更別提守衛邊疆了。漢宣帝五鳳三年(公元前55年)匈奴因內部分裂而投降之後,邊疆的大患消滅,屯田更是有名無實,宣帝之後再未在西域屯兵戍守,邊疆儼然無人之地。

王莽篡政後,基本延續西漢後期的募兵之策。但面對糜亂的局勢,王莽做出了錯誤的決定,即納匪入兵。為了彌補軍隊損耗,同時治理匪患,他讓一部分投降的匪徒加入軍隊。當時的人稱此現象為兵匪一家,兵匪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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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的決定並未改變混亂的局面,反而加劇了自身的敗亡。

東漢建立後,漢光武帝劉秀做出廢除郡國兵(即地方軍隊)的決定,而這一決定也與王莽的決策有關。王莽讓匪徒進入軍隊,無形中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當時,不少土匪往往打著軍隊的旗號為非作歹,地方軍隊也充作匪徒,為害一方,匪即是兵,兵即是匪,底層人民苦不堪言。

既然地方兵已全不可用,只能擾亂社會秩序,並不能衛國衛民,於是乎,國家平定後,光武帝劉秀決定廢除地方軍。建武七年(公元31年)劉秀詔:

今國有眾軍,並多精勇。宜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令還復民伍。

所以東漢只有中央軍,沒有地方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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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劉秀復國後沿用了北軍的稱號,作為留守京城的禁軍,平時宿衛京師,四方有事也往往外出平叛。北軍計程車兵並未像漢武帝那般選取勇武的良家子弟,而是放任貴族子弟進入其中。

在地方上,為了酬賞功臣,將跟隨自己的將士安置於黎陽等地(今日河南浚縣),同時在長安及西漢皇帝陵園設定部隊,用以護衛。這兩部是地方駐守軍隊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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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戍邊一事上,東漢的做法有待商榷。《後漢書》記載,漢明帝至漢章帝30年的時間內,朝廷發囚徒到邊疆屯田的事前後共有八次。可見,從前的屯兵都已變成邊地的土著農民,已不堪當兵,只得再發囚徒去充實國防。也就是說,東漢僅僅恢復屯田事業,守衛邊境之責並未落實到屯墾之人頭上,屯墾之人是邊地之民,而非邊地之兵。

在東漢只設中央軍,不設地方軍的情況下,遇到邊境或內陸有事,怎麼辦?中央兵不足以應付時,只得臨時徵集。所以,中央軍均由招募而成,地方郡縣保留的少數軍隊也由招募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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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募兵制的招募物件主要是農民、商賈和少數民族,招募的辦法有兩種:

一是募以財物。

據記載,東漢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招募士兵戍守隴右,每人給錢三萬,應募者都是衝著財物而來。不僅如此,東漢統治者還縱容士兵劫掠財物,以此來吸引更多的人當兵。

二是免除賦役。

即參軍可以抵扣賦稅徭役。

可以看出,東漢的募兵之法迥異與西漢,隨著時間推移,弊端叢生。

首先,募兵制導致了軍隊戰鬥力的衰弱。

由於挑選不嚴,應募者未經軍事訓練,素質不高,加上一旦應募入伍便終身從軍,成為職業兵,導致疲老衰弱之兵充斥部隊,戰鬥力下降。

其次,募兵制給地方豪強和官吏武裝割據提供了便利條件。

東漢初年,地方郡守和刺史還擁兵不多,後來隨著募兵制的發展,他們乘機四處募兵,招兵買馬,建立自己的私人武裝,很快形成割據。

整個東漢時期,軍隊並不強勢,從對外戰爭就可以看出,規模小,次數少,與西漢時期的金戈鐵馬、四方臣服形成顯著的差異。東漢唯二的兩次戰役,一是公元89年的大敗匈奴,二是班超的平定西域,除此之外再無出彩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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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人說,東漢只有文治,沒有武功。

假若東漢的統治者能夠延續漢武帝的募兵之策,結合實際加以改進,東漢不至於武力羸弱,

如果有一隻強大的軍隊,在配上文化包容的軟實力,則東漢必定威震萬邦,四海誠服,大一統的中華盛世也會早一天到來。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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