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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曝出的校園霸凌案又預示了幾點:年齡小,不是擋箭牌

由 小林真理子 發表于 美食2023-01-27

近日,除了在河南鶴壁發生了校園霸凌事件,在四川三臺,也出現了一場校園霸凌事件。

這兩個案子的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

但是,這些披著未成年外衣的小惡魔,卻有著異常囂張的氣焰:“我們未成年,報警也沒用”。

這讓我們開始膽寒起來:現在的未成年人戾氣都這麼重了麼?

四川三臺校園霸凌案現場,被害人的臉被遮住了

首先是河南鶴壁的某職高內,一個16歲的女孩被3個同班同學欺凌,手法非常惡劣,無恥;三個同班同學還把霸凌他人的影片進行了分享,以維護自己所謂“大姐大”的形象。這已經讓受害人的精神以及受害人父親的精神都崩潰了,長期處於心理陰影之下。

其次是四川三臺的某初中,被害人與施暴者發生過口角,施暴者心有不甘,就會約同校的人一起去報復她。同樣的,霸凌者把被害者的影片發到網上去,同樣是洋洋得意。

而且這兩起近期出現的校園霸凌案,有可能還只是個例;而施暴者,使用的套路也都一樣:脫衣服、踹胸部、扇耳光、踹臉,把人踢倒,還把影片公開到網上。而且施暴者的態度也非常惡劣:“我未成年,你能拿我怎麼著?”

目前,河南鶴壁的三個女生還沒有招到任何實質上的處罰,而四川三臺的三個霸凌者已經被依法處罰。

實際上這可能也預示了幾點:

第一點:現在向未成年人群體進行普法教育不一定會起到好的效果,反倒還會繼續催生一批小惡魔。

之前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遠不如現在這般猖狂,因為他們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好壞,但也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但現在的未成年人不一樣了:他們的知識面已經越來越廣泛,體型也已經越來越健壯,往往一個14週歲的初中生體型就可以跟一個成年人相當;但是他們思想上仍舊不成熟,仍舊幼稚。當他們知道自己“沒滿12週歲,無需負刑事責任;沒滿14週歲,除特別惡劣的犯罪不用負刑事責任;滿了14,但沒有滿16,除惡劣犯罪,不用負刑事責任;滿了16,只要沒有成年,也會從輕處罰,從寬發落”的時候,就是這些小惡魔罪行的開端。

河南鶴壁被霸凌者父親的控訴

之前也發生過一些12歲和13歲的學生傷害他人,造成嚴重惡劣影響但未判刑的情況。當這些未成年人在他們的思維還不成熟的時候,給他們進行過多的普法教育,只會讓他們越來越敢於挑戰法律的底線。

第二點:現在小孩讀書,無論是初中平行班還是職高,管理風氣都會比較差;要不想被欺負,一定要到初中的好班或者是普通高中去。

校園霸凌一般都會發生在初中階段或者是職高階段,這些階段要麼就是沒有被分流,要麼就是分流之後分到了下面的一層。只有當小孩成績比較好,施暴者才不敢盯他;而且初中的好班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想的都是為自己的前途,所以發生校園霸凌事件的機率會很低。而初中的差班和職高的學生,往往都想的是混日子。這樣看來,只有小孩到了初中的好班,或者普通高中的時候,才能減少遇到校園霸凌的機率。因為中考普職分流的機制已經把那些施暴者全部都分到下面去了。

第三點: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保護良善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作惡多端的未成年人。

這是我們共同的呼籲。當現在的法律開始偏向於懂法的惡棍,而不再是善良的普通人之時,就是噩夢的開始。目前,刑法的刑事責任年齡調低,可能也有這樣的意味了。誰也不敢估計什麼時候承擔完全刑事責任的年齡會從16歲降到14歲,而理由也是此人受到的教育已經較多。我認為,對於施暴者,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而不是袒護。

還是那句話,那些小惡魔,家長不教,法律和社會必定會教育他們。年齡小也從來都不是擋箭牌,孩子還小,也不是我們放鬆小孩的教育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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