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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要用命來談?小情侶吵架後,男子躥上車蓋被女友當場撞暈

由 看穿奇聞趣事i 發表于 娛樂2021-05-21

近日,浙江衢州,一對情侶在服務區發生了爭吵,之後男子爬上了汽車引擎蓋,女友直接發動車輛,頂著男友,開出去了十幾米,緊急剎車後,男子被直接甩在了地上。

交警趕到時,男子已經昏迷,還伴隨有嘔吐和出血症狀。之後男子被送到了醫院接受治療,經檢查,屬於輕微傷,生命體徵平穩。交警批評了司機,並罰款200元。

這件事發生後,網友們紛紛表示,真是詮釋了什麼叫做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對情侶都非常奇葩,一個真的敢爬引擎蓋,一個真的敢開車。而女方“更勝一籌”,她這樣的行為或許能釋放內心的怒氣,但萬幸男友只是輕微傷而已,若是重傷或許就涉嫌

故意傷害罪

了。

同時突然剎車,可能會影響到後邊的車輛,造成隱患,不管怎樣,開車上路以後,就要有基本的安全意識,要認識到這不光是自己的事情,還涉及其他人。小情侶吵架是常有的事情,但就算再生氣,也不能丟掉基本的理性。

類似的事情在上海寶山區也發生過,朱某和王小姐曾談過戀愛,之後因為某種原因分手了,朱某覺得還有挽回的可能,一直在找王小姐,可王小姐總是避而不見。

2018年6月,朱某在某KTV門口,看見王小姐上了一輛白色麵包車,之後他叫了一部黑車跟了上去。白色麵包車遇到紅燈停下時,朱某立刻下車,拍打車門,要求王小姐將事情講清楚。王小姐不理睬他,朱某還不打算走,直接趴在引擎蓋上,不停拍打擋風玻璃。

這個時候路燈亮了,白色轎車司機楊先生打算將車開過路口,在旁邊停放,這個時候朱某還趴在引擎蓋上抓住雨刮器不放手。楊先生越開越快,導致朱某被拖行了一段距離,右腳多發性骨折。之後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楊先生賠了朱某一筆錢。

愛情讓人盲目,但為了愛情走向偏執,不是成熟的人該有的行為。既然分手了,就應該好聚好散,想挽回也得找對辦法,要弄清楚之前為什麼分手了,把問題解決了再去挽回,否則就算複合了,還是隻能重蹈覆轍。

朱某這種過度糾纏的挽回方式,只會讓對方心生厭倦。人的情感有的時候來得快,去得也快,喜歡對方的時候,對方睡覺打鼾都會覺得可愛,不喜歡時,連呼吸聲都會覺得吵鬧。

2018年10月底,瀋陽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導致1死6傷。一個路過的老人家回憶道,肇事車輛上有一男一女,下車後好像還在爭執吵架,現場其他的目擊者,也有類似的說法。

之後警方釋出的通報證明老人所說情況確實屬實,開車的王某因為感情問題,和女朋友常某發生了爭吵,行駛至事發路口時,常某用圍巾勒住王某的頸部,導致車輛失去了控制。事後,兩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人的血肉之軀和汽車相比,實在是不堪一擊,也正是因為如此,開車的時候才要萬分謹慎。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謀殺了,因為一時的怒氣,就不顧馬路上其他人的安全,真的很不理智。

心理學上有個理念,叫做情緒雙因素,該理念認為,情緒不僅是心理狀態,也是生理狀態。心理的反應速度比生理慢一點,所以遇到問題時,情緒會最先被觸發,過上幾秒鐘,才會恢復理性。

情緒和理智之間的這個時間差,被保羅·艾克曼稱為理智空白期,這個時期最容易做出讓人後悔的事情。為了避免衝動導致的慘劇,最有效的策略就是放平雙手,緊閉嘴巴,在心裡默唸幾個數字,可以從1數到10,理智空白期過去後,再去採取行動,結果就會很不一樣,也就是俗稱的“忍一時風平浪靜”,開車的朋友們不妨試一試,被惹怒時先熬過理智空白期再說。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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