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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夥3年老伴執意再婚,56歲女人:滿足不了我4個要求,“不嫁”

由 雲外小樓 發表于 情感2021-07-02

人到老年,最想要的是什麼,那無疑是陪伴,尤其是在如今的社會中,單身的老人很多時候都不想一個人生活,單身越久,他們越渴望有份夕陽的愛情,有個暖心的人。

可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很多時候老人們找物件,都是從自身角度出發,想要得太多,願意付出的卻太少。

私心重,算計多,找老伴只是為了自己日子舒坦,這樣的陪伴也往往以失敗告終。哪怕老人有不菲的退休金,有房有資本,也逃不過分道揚鑣的宿命。

他們可能想不通,為什麼自己條件這麼好,卻依舊生活一地雞毛。要麼憤然分手,要麼吵架不斷,要麼過得憋屈……

小區裡56歲的鄧阿姨就曾這樣說過,她和現在的老伴搭夥3年了,如今老伴想要再婚,鄧阿姨是這樣回覆的:再婚可以,先滿足我4個要求,不然就“不嫁”。

01

56歲鄧阿姨的自述

我是鄧阿姨,今年56歲,7年前我老伴突然意外走了,留下一個獨女。女兒在5年前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我不想去打擾她的生活,畢竟我還年輕,沒必要這麼早去女兒女婿家養老,給他們增添負擔。

基於這個想法,我開始了獨居生活,日子一個人過真心很空虛,那種孤獨感如影隨形,太難熬了。我想有個人陪伴,所以選擇了和現在的搭夥老伴一起生活。

老實說,我的條件雖然不算好,但也沒差到哪裡去,有退休金,有房,每月女兒還會給大一部分零花錢,日子不愁吃穿,就是孤獨了,才想找個伴。

和現在的老伴老汪,我倆並沒有再婚,在一起只是談戀愛,享受生活。這三年來,我們相處得很好,沒有其他雜事。

可是最近,原本平平淡淡的安穩日子被打破了,老汪提出了領證的想法,要和我再婚。我心裡其實挺沒底的,談戀愛搭夥和再婚是兩回事,我心裡沒把握。

可老汪提了,我也想要不給個機會,思考再三後,我對老汪提出的再婚給出了4個條件,老汪能辦到,那就再婚,辦不到就算了。

老汪不僅沒答應,還說我要求太多。也是這4個條件,讓我看清了,人老了,再婚真心地少,半路夫妻,只能共享福,不能分擔責任和痛苦。

對於再婚,我提出的四個要求是:

第一條:兩人老了以後,醫療、生病照顧雙方都要做到盡心盡責。

再婚跟搭夥不一樣,在婚後夫妻彼此間都有著照顧對方的責任,不想搭夥過得不舒心了,可以隨便走人。

但是,這也不代表著再婚後,不會被對方在用不著的時候一腳踢開,真到那時,錢沒了,人又身體不好,豈不是太慘了。

我提出這點要求,無非就是想要給自己和對方一個保障,我可以保證我能做到,但我不能保證對方能做到,有個書面協議會更好些。

這樣我能安心,對方也能安心,畢竟保障的是兩個人的權益。

第二條:再婚後,兩人不跟對方子女過日子。

各自的子女各自負責,不能道德綁架對方,我倆結婚了,我兒子就是你兒子,我兒子會給你養老等等,這些話就別提了。

說白了,雙方跟繼子女保持普通親戚關係來往就好。過多地參與雙方兒女的事情,不太好,會損耗感情。畢竟人心是偏的,也肯定是偏向自己那一方的。

夫妻總是原配好,半路的夫妻,跟彼此的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相處之情,有些事看清自己的位置,該說清楚的要提前說,不然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減少幸福度,還會影響生活質量。

何況,我也不想因為再婚,把自己過程後老伴一家子的保姆,洗衣做飯,樣樣不少,到最後,事幫著做了還落不著好,完全沒必要。

我更不想因為再婚而擾亂我女兒的生活,給我女兒添麻煩,畢竟我為了不給女兒添麻煩,都沒同意女兒說的去跟她們一起住。

第三條:家務活跟現在一樣分擔著做,對於再婚,再有的禮儀要有,哪怕是親朋一起吃吃飯,準備一些必需品,禮金等。

既然再婚了,通知親朋好友,一起吃頓飯,介紹截殺送,這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有的該換新的換新,結婚的禮金意思意思就行了,要求不高,但男方該給予的要給予。

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男方是否尊重我的問題,我是再婚,並沒有什麼見不得光的,所以這點必須有。

第四條:婚後雙方都拿出一部分錢當作日常開銷。

家是兩個人的,既然選擇再婚,那兩個人都要為家庭付出。雖然我是女方,但經濟許可時,我願意分擔一半生活費。

搭夥3年老伴執意再婚,56歲女人:滿足不了我4個要求,“不嫁”

我沒有那種老思想,認為女人就該花男人的錢,自己的是自己的,男人的也是自己的。這在我看來,雖然一時會很幸福,可時間久了,有多少人願意將自己辛苦掙來的錢,無私地給其他人花。

年輕的人都很少有這種的,更不要說半路夫妻了,在錢財上面有些時候不能太過計較,太出的那份就得出,只有這樣兩口子感情才會好,日子才能過得平樂。

老汪和我提再婚的時候,我就提了這4條,在我看來這4條要求並不過分,可是老汪卻不這樣認為。我剛說出自己的要求,他就給我甩臉子 ,還怪我要求過分。

在我看來,一個男人,連生活最基本的都不願給予一個女人,那這個女人為什麼要嫁給他,更何況是半路的夫妻,本來真心的就好,有些事就更難說了。

老王剛拒絕我,我就知道這人提出再婚,並不是真心想要好好過日子,而是心裡有著其他的算計。而我最怕的就是這樣的婚姻,我怕我還能動的時候,無私付出,到老了,沒用了卻落得無人問津。

搭夥3年老伴執意再婚,56歲女人:滿足不了我4個要求,“不嫁”

所以,遇不到真心的,我寧願繼續戀愛式的搭夥,不合適了隨時散夥,也不要落得最後人財兩失,有家和沒家差不多。

02

寫在最後

生活就是自己愛自己,如果自己都不愛自己,誰還會愛你。

再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能不能過好,並不僅僅是兩個人說了算,還是看兩個家庭的老人,子女是否能夠和睦。

領證就是蓋個章的事,可這之後的生活,那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好與不好要看底子。有沒有真心,初始目的真的很重要。

兩個人是兩顆心,一個往東使勁,是一個往西使勁,日子能過好嗎?很顯然不可能。所以,婚姻還是要有著共同的目標,認可彼此,做對雙方都好的事情,這樣的婚姻才是好的婚姻。

搭夥3年老伴執意再婚,56歲女人:滿足不了我4個要求,“不嫁”

很多老人,選擇老伴時,首先想的是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需求能否被滿足,卻從沒想過,你要求了這麼多,你能拿什麼去換,憑什麼?別人不圖你一樣東西,為啥要嫁給你,跟你生活?

所以,別再活在自己的世界,想要什麼,先看看自己能給予對方的吧。你都學不會善待對方,關心對方,溫暖對方,又怎能指望對方能對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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