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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35歲女人的覺醒離婚後才明白,女人應該活得“自私”一點

由 潔澤娛樂大派送 發表于 汽車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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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李檣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

“我恰恰覺得悲涼這個東西是最勵志的,如果你連悲涼都可以抵禦的話,那勵志就不是個問題。勵志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稱之為一個積極向上的自我催眠。我覺得人更多是在絕望當中、悲傷當中勇敢地站起來。我覺得更大的勵志,就是有目擊悲傷的能力。樂觀不見得能淨化人的心靈,但悲傷可以。”

或許就是如此,當你敢於直面悲涼、暴露問題的人,反而是更勇敢的。

人就是這樣,經歷過一些事,看盡世事滄桑,也就更能看明白一些人的內心。人在痛苦的時候會流眼淚,但眼淚也會沖刷眼睛,讓我們在哭過之後,能把這世界看得更清楚。

談及婚姻又何嘗不是如此,身在其中的時候看不明白,經歷過了,逃離出來,才真的懂了也能更看明白一些事。

如若你問譚豔在離婚後最大的感覺是什麼?她會告訴你,終於明白,女人應該在婚姻裡活得“自私”一點。

譚豔35歲,在前不久剛剛離了婚,其實婚姻走到破碎這一步,她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回想起當初沒離婚的時候,譚豔感覺自己做錯了好多事。結婚之後,她好像一直都在為別人活著,自己的小家是如此,婆家是如此,就算對孃家仍然是如此。譚豔一直在不停地為別人付出,卻忘了最應該要愛的是自己。

你又不是神,也沒有什麼通天的本領,你怎麼可能讓自己事事做到圓滿呢?為他人做了這麼多,而你呢,又在其中得到了什麼。

女人切莫讓自己在婚姻裡一味地為他人付出,你也得想想你自己,有時候為他人做了太多,你就想從他們身上得到更多,當得不到,希望變成失望,你的心也就會積了一層又一層的寒冰。

“我真該在婚姻裡自私一點,哪怕多為自己想一想,或許婚姻就不會像現在這個樣子。”

譚豔所說的“自私”,主要是對待這三種人該“自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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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人:你該對老公“自私”一點

譚豔在結婚後好像就沒了自我,她成日的圍著老公轉,她的生活就是以老公為中心。丈夫回來晚了她會很擔心,還會不停地打著電話,然後邊等邊流著淚。其實譚豔大可不必如此,男人不回來你自己放心地睡去便可,可是她不行,非得等他回來。

生活中也是,完全就是慣著“老公”。她把家打理得很亮堂很整潔,丈夫的東西在哪裡你只要問她便會知道其確切的位置,就連每天穿什麼衣服上班都是譚豔準備好的。可是男人為她做了什麼呢?可能連她的生日都想不起來,要不是她主動說,男人可能早都忘記了。

沒有誰可以一直讓自己忘我的去愛一個人,你在他身上花了太多的心思,就會渴望能從他身上得到更多的回報。愛情是權衡利弊的,可能你在付出的時候沒想到權衡,但是在沒有得到回報的時候你會問自己值不值,尤其是當對方對你冷言冷語的時候。

譚豔在每一次男人醉酒回家,對她惡語相向時,問過自己很多次:“這麼做,對他這麼好,值得嗎?”問過之後,自己倒是流了不少的眼淚。心好像寒了一層又一層,哪怕有一句關心和問候,可能心就不會那麼涼,但是沒有。

本以為只要她足夠好,男人便會對她一心一意,可是當她發現他變心時,一次次問他:“為什麼?我對你還不夠好嗎?”男人說,“很好,就是太好了,好的讓我找不到什麼缺點,可是你不覺得自己累嗎?我都累了”。

在愛情中還是被辜負了,譚豔不知道說什麼才好,她只知道當初若是沒有在男人身上花太多時間,她是不是也能為自己做一點事情。有時候把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老公身上,你渴望著從他身上得到回報,但是你卻不知不覺地變成了他的附庸品,那麼你自己呢?

有沒有為自己考慮過。不要對男人那麼大方,事事都關心,導致他把這些都當成是應該的。女人在婚姻裡也應該把更多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不要當男人的附庸品,你也可以有自己的事業,自己的朋友圈子,以及自己想幹的事。

第二種人:你該對婆家人“自私”一點

譚豔是一個很孝順的兒媳婦,婆婆每次生病她都會讓自己很盡心盡力的照顧,但是好像不管她做什麼,婆婆終究更喜歡弟媳一些。有時候連譚豔自己都在想,是不是自己太好了,所以才會“人善被人欺”,大家都覺得你很好欺負,沒有脾氣,他們也不會在乎你的感受。

但是不在乎你的感受並不代表不會對你施壓,你的軟弱只會縱容他們想從你身上得到更多。

倘若在結婚之後,譚豔能夠“自私”一點,少管點婆家的破事,興許也就沒那麼多麻煩事。女人在婆家的事情面前千萬不要衝到自己老公面前,你管了太多事,出事了都找你負責,你能擔得起嗎?

不要讓自己當一個“濫好人”,還是要有點自己的脾氣,濫好人是最不受待見的。

婆婆每次遇到不好的事情總會想起譚豔,但若是好事絕對沒有譚豔的份。

倘若譚豔對婆家的事情沒那麼上心,興許也就不會有那麼多麻煩事。

女人要記住,婆家的事交給你老公自己去處理,可別真的把自己當婆家人,你管好自己的小家就行了,管那麼多事幹嘛。

第三種人:應該對孃家人“自私”一點

譚豔之所以被婆婆和自己老公看不起,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對孃家人太大方了。她弟弟結婚的時候,她這個做姐姐的可是出了不少的錢,雖說這個錢是婆家當初給她的彩禮,但是拿著婆家給的彩禮去幫自己的弟弟,終歸是說不過去的。

然而出錢幫弟弟籌備婚禮得到了什麼結果,人家嫌她出的少了,她媽還說“就出了十萬塊,那麼一丁點錢,這婚禮你別參加了,真讓人沒面子”。

因為這事,譚豔跟她老公也結了樑子,“早都跟你說過別這麼幫自己孃家人,你不聽,現在吃虧了吧”。為什麼譚豔會慣著自己的老公,說白了,還是因為她覺得自己在錢上虧欠了人家太多。再加上,譚豔本就是個軟性子,不會拒絕別人,能不吃虧嗎?

譚豔每次回孃家,都會帶很多禮品回去,還得至少要帶著2000元的紅包。倘若是回家分文不給,母親定會當著面說她。

可是不管她給多少,孃家人總是嫌棄她給的少。她能給多少呢?從工作之後就開始不停地往家拿錢,爸媽每次都跟她說是借,但是這錢從來就沒有還過。對孃家人太大方了,這種成了習慣,等到你哪天突然不借了,人家直接跟你劃清界限。

好比這次,譚豔在離婚之後想在孃家住一段時間,但是卻被父母跟弟弟弟媳轟了出來。

女人要記住,事事都求你幫忙,動不動找你拿錢的人,這樣的人最不懂報恩,因為他們不自立,他們把索取當成了理所當然。你對待這種人就該什麼忙都不幫,越幫反而越得不到好的回報。

03

離婚之後,雖說譚豔是一個人,但是她終於可以“自私”一點了,她不用在乎老公怎麼想,也不用在乎婆家人怎麼看她,更不用在乎孃家人說她不孝。

以往的時候,譚豔膽小怯懦,但是經歷過這件事,看盡了事態悲涼,她整個人也變得更為成熟了一些。對於往日裡所經歷的,現如今再提起來也是風輕雲淡了。

“離婚之後,我終於懂得,人真的應該對自己好,倘若當初自私一點,估計婚姻也不至於落得這麼慘。以前太過軟弱,別人才不把你當回事,你事事都做得很好但還是被人挑刺兒。倘若我把這些心思都花在自己身上,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煩心事了。

婆家的事我不該管,而是應該交給老公;孃家的事我不該管,應該逼他們自己自立;老公的事我也不該管太多,應該讓他自律。

成天什麼都擔心,什麼都操心,做了太多,誰又念你的好呢。”

其實是這樣,女人在婚姻裡應該多考慮自己,你管好自己的小家就不錯了,你能管多少事呢?你自私一點,把更多的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好好的提升自己,興許他人也就不敢小看你了。

你不要努力去迎合他人,要努力迎合自己,那麼多人你能讓誰滿意呢,倒不如取悅自己,好好愛自己。

“這往後,漫長歲月,我只想對自己好一點。”

譚豔對自己的要求不高,她只希望往後好好愛自己,誰若對她好她也會對誰好,再也不會太大方當“濫”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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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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