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盧某情況後,檢察官分別與承辦案件的法官、社群矯正機構工作人員進行了核實,他們均證實盧某被延遲交付執行不是盧某本人原因造成的...
普陀公安分局供圖不成功將退還“轉學費”時間很快到了2021年2月,等待轉學通知的陳先生卻接到盧某的電話,學校第二學期轉學名額已經用完,孩子的入學手續沒有辦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