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姑娘傷得這麼重,我意識到兇犯是個變態,問這能判多少年,同學說受害人應該是輕傷二級吧,涉嫌故意傷害,頂多判三年...
從案件案情看,很明顯的一個是死者故意挑釁而且先動手導致的互毆,兩次分別先用預用啤酒瓶,不鏽鋼盆打人,並先侮辱對方先人和侮辱對方人,而被告只是反抗毆打死者,並沒有故意想要打死死者的也能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這也是把人家長逼急了才沒控制住情緒,換了誰都生氣,看來這個熊孩子家長太有心機了,這種家長孩子長大隻能讓國家公安或者法律來教育...
也有不少人關心,魯醫生這一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會有什麼後果,會被判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