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告因本案醫療服務責任損害造成的損失包括死亡賠償金338632元(42329元/年×8年),住院伙食補助費50元(1人1天),住院營養費30元(1人1天),住院護理費231...
蔣先生的奶奶於去年6月份去世,過後蔣先生的父親便來領取奶奶的喪葬費,承辦人員在辦理的過程中登記錯了名字,將蔣先生父親的死亡時間登記成2019年6月7日,所以當時蔣先生父親在1月17日領走的這筆錢是以自己的名字拿走了奶奶的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