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前,“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屬於婚姻無效的情形之一,但《民法典》刪除了這一規定,改為重大疾病不如實告知的可以撤銷婚姻...
姑娘調查男友前任下落,如實告訴男友,誰料男友一聽罵她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