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哇資訊網

盜竊兌獎瓶蓋男子獲刑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體育2023-02-06

張某某於2020年6月間、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間受僱於福州市倉山區某飲料經營部,從事貨物搬運工作,其於2020年6月5日盜竊鄭某某倉庫內的4件紅牛飲料(每件24瓶)、2件勁酒(每件12瓶),被發現後,張某某賠償鄭某某人民幣一千餘元。2021年8月至9月間,張某某以每天三、四次的頻率盜竊鄭某某回收並放於其辦公室內的“再來一瓶”飲料拉環,再到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一廢品收購站附近將拉環出售給他人,從中獲利約人民幣五萬元。

案發後,張某某主動投案,並自願認罪認罰。

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故以盜竊罪提起公訴,並提出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的量刑建議。最終法院依法採納。

檢察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透過侵害他人權益獲取的不義之財,終將得不償失。此外,廣大市民群眾需提高警惕,妥善保管物品,讓犯罪分子無機可趁。一旦發現物品被盜,應保護現場同時即刻報警。

(通訊員 陳俊雲 李芳芳)

【來源:福州長安網_檢察院】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發至郵箱newmedia@xxcb。cn,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內容諮詢及合作:19176699651;yuanshipeng@xxcb。cn。

TAG: 某某月間2021倉山區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