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特約通訊員 宋嚴 記者 江躍中)俗話說,天下無不散之筵席,人生何處不相逢。兩位好友半小時前還在同一飯桌上把酒言歡,孰知當晚都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同一個派出所裡又相逢。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圖說:飯局結束後黃某和鬱某一起離開飯店 普陀公安分局供圖(下同)
10月3日晚上10時許,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真南路金迎路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的駕駛員黃某滿身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黃某體內酒精含量達118mg/100ml。就當民警現場向黃某詳細詢問情況時,一輛白色小轎車突然加速駛過卡點,全然不顧民警示意停車。民警隨即駕駛警車追蹤,並在滬嘉高速上將車輛攔停。經對白色小轎車駕駛員鬱某作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達106mg/100ml。
圖說:民警查獲涉嫌醉駕駕駛機動車的黃某
隨後民警分別帶黃某和鬱某至醫院作抽血檢測,兩人在醫院見面後,不禁愣住了,原來,兩人剛剛還在同一張餐桌上推杯換盞,杯酒言歡。後經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兩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別為145mg /100mL、136mg /100mL,均屬於醉酒駕駛。隨後,交警將黃某、鬱某移交至白麗路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兩位好友,竟然因為同樣的原因,又去了同一家派出所。
圖說:民警帶鬱某至醫院作抽血酒精測試
到案後,黃某和鬱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各自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原來案發當晚,黃某和鬱某分別駕車至白麗路某飯店與朋友小聚,席間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飯後,明知處於飲酒狀態,黃某、鬱某分別用手機App叫了代駕。孰知,代駕久久無人接單,急著回家的兩人便仗著酒量好,先後發動車輛駕車回家。結果,先出發的黃某沒開多遠,便在真南路金迎路路口被民警查獲。5分鐘後,經過同一個路口的鬱某發現民警正在臨檢,擔心自己酒駕被查,便加速衝卡。所幸,鬱某駕駛的車輛在被民警攔停前未引發交通事故。經過民警教育,兩人對各自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後悔不已。
圖說:黃某、鬱某被交警移送至同一家派出所處理
警方提示:普陀警方將持續開展不定時、不定點的整治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行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清零。警方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摒棄僥倖心理,自覺做到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記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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