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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內部特供酒”招待朋友更有面子?注意!這種酒早被禁了

由 極目新聞 發表于 體育2023-02-02

近期,有讀者向新黃河記者爆料,如今有部分酒水商對外出售帶有“內供”“內部”等字眼的酒水,部分商家還在酒水外觀上印刷了某些企業的名字。新黃河記者瞭解到,2013年印發的《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不準生產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的白酒。

“最近親戚聚餐,拿來了外包裝比較罕見的白酒,說是在網上買的,還是內部特供的。”13日晚,市民劉先生向新黃河記者爆料,自家親戚在網路平臺買到了“內部特供酒”,其外包裝上還有“內部專供”“非賣品”等字眼。“我查了一下,帶這種名稱的酒似乎早就被禁止了。因為酒買回來後就很難再更換,親戚只能自認倒黴,當買了個教訓。”

新黃河記者瞭解到,此前印有“內供”“特供”等字眼的白酒曾紅極一時,其用途多是拿來招待朋友。2013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六條提到,應嚴格規範白酒標籤,不準虛假標註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資訊不真實的白酒,不準生產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的白酒。

如今,在電商平臺直接搜尋“內供酒”,無法彈出相關資訊,但當新黃河記者將關鍵字切換為“內部招待酒”,仍能見到部分酒水商將“內供”“專用”作為噱頭進行銷售。此外,部分商家還宣稱提供“單位內供”,其商品宣傳頁的酒水上也印有不同單位企業的名稱,6瓶酒水的售價為249元,消費者還能自行選擇企業名稱進行定製。

新黃河記者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獲悉,2013年曾印發《關於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到,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類似“特供”、“專供”的標識還包括“專用”、“內招”、“特製”、“特釀”、“特需”、“定製”、“訂製”、“授權”、“指定”、“合作”、“接待”等標識。

此外,2021年12月1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的《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21版)》第三十八條提到,企業應建立產品標籤標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規定,嚴格規範白酒標籤標識,真實、準確標註,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白酒標籤不得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

新黃河記者:孟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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