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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都屬於共同財產嗎?怎樣認定?

由 樂居網 發表于 體育2023-01-20

結婚後,夫妻雙方買房就一定屬於共同財產嗎?其實還真不一定,我們來看看新婚姻法如何規定。

1、以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購房,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房屋是出資方個人婚前財產在婚後的轉化,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若出資方只支付了首付款,房款尚未償還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非出資方名下,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夫妻離婚時不能簡單地完全按照登記情況將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法院重點審查夫妻雙方在購買房屋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真實意思確實是將購買的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應將該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暫時管理;如果真實意思並非將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3、婚後一方父母全資出資,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認定為個人財產。

4、婚後一方父母全資出資,登記在對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對方子女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5、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支付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對方子女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6、雙方父母均出資,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屬於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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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TAG: 子女共同財產夫妻名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