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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銳評|嫌打籃球太吵老人從7樓扔飲料瓶,拋物不對,擾民也得解決

由 極目新聞 發表于 體育2023-01-15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6名學生正在籃球場內打球,突然,一個裝了不少水的飲料瓶從天而降,所幸未砸中人……11月7日,記者從警方獲悉,因嫌樓下打球太吵,一氣之下扔下飲料瓶的六旬老人範某涉嫌高空拋物罪,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11月8日紅星新聞)

範某扔下的飲料瓶砸向籃球場內 (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頭頂的殺手”,其危險性已無須再贅述。尤其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故意拋重物,如果砸到行人會造成很大的傷害,有時候甚至會危及生命。據報道,範某往7樓往下扔的是1升的飲料瓶,裡面還裝有2/3的水,這個高度,這個重量,只能說幸好是沒有砸到人啊!

範某在拋物之前,是明知樓下有很多人,自己的行為會擾亂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甚至致人死傷的,但他依然我行我素,任性一拋。雖然可能他沒有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危險性,最終也沒有造成實際的損害後果,但是這並不代表這一行為的危害性可以被低估。範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可見執法部門也認定其行為屬於“情節嚴重”,必須得到法律的懲處和震懾。

人們常常說,一個人年紀越大,閱歷越深厚,脾氣也就越小,因為凡事都會更加三思而後行,但範某已經年過花甲,依然這麼大的氣性,說做就做,不考慮後果,給他人帶來傷害,讓自己惹上官司,實在是可悲可嘆。但是,由於導致他衝動行事的誘因,是晚上近9時還有人在家附近打籃球,很多網友也在批評其衝動行為的同時,表達了對於擾民行為的不滿。不少人都表示,籃球場靠居民樓這麼近,這麼晚了還在聚眾打球,這跟大喇叭跳廣場舞有啥區別,老人休息不好,小孩做功課也受影響,站在附近居民的角度想想,的確會不堪其擾。

範某扔下的飲料瓶 (

小區籃球場,廣場等運動休閒場所擾民,一直是個老問題。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規定,住宅區的聲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而根據這一標準,籃球場之類的公共體育設施,與居民樓的最小距離應該保持在10米至25米之間,才能不至於影響生活,但如果噪音過大,時間太晚,即便距離合乎標準,也可能造成擾民。此前各地都有不少類似的糾紛,打球的人要維護自身運動鍛鍊的權利,居民也要維護自己正常休息的權利,往往吵得不可開交,甚至不少還鬧上了法庭。

根據以往判例,小區內的籃球場屬於建築區劃內的公用設施,如果要拆除或改建需要小區2/3以上業主同意,這可不是什麼容易的事,因為最受影響的居民人數肯定是有限的。但是即便只是部分居民,也有生活不受噪音打擾的正當權利。範某心有不滿就高空拋物當然不對,但是打籃球和圍觀的人只管自己開心,完全不顧他人感受,也不是鄰里相處之道。

所有這類矛盾的滋生,歸根到底還是物業管理沒有到位。籃球場什麼時候可以打球,什麼時候不該打球,其實有共識,有規定,然後嚴格管理控制,讓打球的人在合適的時間打到酣暢淋漓,也儘量不要影響到其他住戶,各自滿足需求的同時也能各自體諒,這才是鄰里關係的正確開啟方式,也是物業管理,公共秩序維護所應該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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