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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是被獲取的,不是被灌輸的,而老師的責任在於引導

由 珈珈珈說籃球 發表于 歷史2021-04-25

很多教育僅僅是在學生困蒙時期依舊只給予知識,而得不到方向,依然在矇昧中前進。知識必然是重要的,但缺少了方向的知識空蕩的、虛無的,這樣的知識並不能帶來幸福。

“發矇”就是對於矇昧者要去啟發他、引導他走向適宜的、正確的道路,教育的目的也就是“發矇”。

初六: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爻辭)

“說”同脫,“桎梏”是指古代的刑具,腳上為桎,手上為梏。“利用刑人,用說桎梏”是說適宜宣揚刑罰的規定,教導人民要有正確規範的行為,不至於犯法受刑,讓人免於桎梏之苦。

如果有人不遵守規定,行為上沒有得到規範,觸犯規矩,那麼他就會陷入危機。教育也是如此,孩童時期是啟蒙的階段,他在探索世界的時候並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確,這就需要有人指導,約束其行為,對於不正確的行為老師就要進行管制。

管制是必要的,但不是重要的,管制是有目的有方法的,管制是為了啟發學生,而不是單純因為管制而管制。

管制只是“發矇”的其中一種方式,並非教育的全部,所以教師的職責不是在思想上一味地灌輸,不是洗腦。

而是在於引導,並且循序漸進地引導,引導他走向正確的合適他的道路,防止誤入歧途,讓他擁有自我開發的能力,這就是“發矇”,即是易經的教育之道。

解脫“困蒙”關鍵在於點撥。

六四:困蒙,吝(爻辭)

一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總會遇到措手不及的迷茫與困惑。想要走出迷茫就需要不斷學習,迷茫正是源自於對知識瞭解的模糊、不透徹,而知識的掌握卻是在思想的碰撞,反覆切磋琢磨中成就的,但正是有了困惑才讓我們有成長的空間,突破瓶頸。

“六四:困蒙,吝”,“困蒙”便是這樣一種狀態,受到了思想的侷限,想突破,卻又沒有周圍環境的幫助,牢牢地被困住,無法行動。

若想走出這種狀態,成功地從六四的階段發展為“六五:童蒙,吉,能夠”把“吝”轉變為“吉”,它的重點就是得遇名師點撥。

王財貴先生曾說過:“教育是非常簡單的事,教育是不費吹灰之力的事。”教育之所以簡單是因為:老師只是需要點撥,雖然簡單卻是尤為重要,這是一個人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

而困蒙未必是一個壞的警告,很可能是預示著一個全新的開始,這個全新的開始將會是自我的突破。

知識應該是被獲取來的,而不是被灌輸的,它是被人類發現的。同理,教導學生應該要先給予他重要的方向,擁有了方向才可以開闢道路,從矇昧中脫離。

教育應該是點撥學生在其困惑的時候找到方向,這種點撥就是上文所講的“發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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