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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園巧執變新園,200多名幼兒原地就讀

由  發表于 歷史2022-12-30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朱林霞、胡小鋒

在今年暑假到來的第一週,一宗執行案件中的被執行人主動向申請執行人騰空並交還幼兒園場地,並與新承辦人完成相關交接手續,申請執行人亦與被執行人就房屋使用費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法院介紹,在該案中,執行法官剛柔並濟,巧妙化解幼兒園騰房難題,既保證了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又確保在園幼兒繼續就讀,實現多方和諧共贏。

2021年11月,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賃面積1500㎡的幼兒園場地騰空交還及支付房屋使用費的強制執行案件。

被執行人是一所規模較大的幼兒園,尚有200餘名在園幼兒。在執行期間,被執行人曾多次提交幼兒家長的聯名信、執行異議申請,試圖拖延執行。

“如何做才能既保證被執行幼兒園在本學期內的教學開展,又保障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的兌現?既保障幼兒園在暑假期間儘快完成房屋騰退交付工作,又確保新承接的幼兒園及時開展入園佈置?”執行法官鄧望成思考。

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執行法官對幼兒園可能受到的經濟、社會影響進行評估,多次組織當事人到院溝通、瞭解現實情況,謹慎制定了執行方案。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提出法院凍結的銀行賬戶系該幼兒園開展教育工作的基本賬戶。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法院核實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後,對該賬戶予以解凍,保障幼兒園的正常支出及教職員工的工資發放。

與此同時,法院多次傳喚被執行人到庭溝通,但其多次以外出、身體不適等原因拒絕。後執行法官明確告知,如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不配合法院開展執行工作,將會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移交公安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責任等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從抗拒執行轉變為主動配合法院開展執行工作。

經過執行法官的多次溝通、耐心釋法,被執行人最終表示會履行生效判決,但希望法院能主持調解,解決在園幼兒就讀問題。

為此,經辦法官主動聯絡了新的幼兒園承辦人,其明確表示將按照申請執行人公開招租時的約定接收在讀的200多名幼兒。經過溝通協調,最終,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新承辦人對涉案房屋的騰退交付達成一致意見。

責編 | 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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