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哇資訊網

巨型“刺蝟”驚現高速公路

由 吃貨的教主 發表于 歷史2021-05-10

一輛小型貨車滿載超長樹枝沿高速公路行駛,遠看就像一隻巨型“刺蝟”,高速交警發現後立即攔截該車,駕駛人被予以罰款處罰,駕駛證也被記分。

3月29日15時許,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隊津薊大隊交警帶領輔警在津薊高速公路邦均收費站開展交通違法治理時,一輛白色小貨車引起他們的注意。原來,該車後車廂滿載的木材、樹枝等貨物明顯超出了車身長度兩三米,高度則超過了車廂欄板三四倍,遠遠看去這輛車就像一隻巨型“刺蝟”,且這些樹枝僅由幾根細細的繩子固定,高速公路上風力較大,車輛行駛中貨物搖搖欲墜,十分危險。

攔截該車後,交警讓輔警在車後做好了安全防護措施,詢問該小貨車駕駛人瞭解到,其為了省油、省時間,才將這些木材、樹枝一趟都運走。交警對駕駛人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耐心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對其予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駕駛人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按照交警要求,聯絡其他合規車輛將所載貨物進行了安全轉運。

駕駛人運輸貨物需嚴格按照標準裝載,將貨物固定紮實,否則在高速公路行駛的過程中容易遺撒,給其他車輛造成潛在危險。尤其是夜間或惡劣天氣時,視線不夠清晰,超長貨物易遮蓋尾燈和反游標識,大大增加行車風險。貨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需規範裝貨。

法律連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條第1款: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4條規定,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上述法律規定中所說的載物“高度”,是指從地面起至貨物頂端之間的准許距離;“寬度”是指有車廂的以不超過車廂左右攔板為限,即貨物須與車廂左右攔板上下找齊;沒有車廂的二輪和輕便摩托車以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15釐米為限;“長度”是指貨物不論是往前裝還是往後裝,其超出車廂部分不準超過規定的總長度。

TAG: 載物車廂貨物交警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