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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誤把小偷當成丈夫併發生關係,後釀成血案,小偷構成什麼罪?

由 馨什麼馨仔 發表于 美食2023-02-07

你都聽說過什麼逸聞軼事,或許荒唐或許難以想象,可又真的發生了。

一名女子錯把小偷當成了丈夫,並且還與其發生了關係,你敢相信嗎?

可這確實真的發生的事情,讓人目瞪口呆,可問題來了,在這種情況下,小偷構成了什麼犯罪呢?

劉靜和王鵬是從校園就開始並且走到了最後的校園愛情,兩個人感情穩定一直都是同學朋友羨慕的物件。

畢竟在這個快餐時代,能夠一起攜手走過這麼多年的情侶難免讓人由衷的祝福。

兩人感情雖然比較好,但準備結婚的時候,還是受到了一點小挫折的,王鵬家庭條件並不富裕,父母也是本本分分的工人,沒有太多的積蓄,而李靜相對來說家庭條件就有些優勢,父母擔心女兒以後吃苦,最初並不是很同意兩人的結合。

可天不負有心人,再加上王鵬本身踏實肯幹,學識也過硬,在單位也是勤奮努力,有很大的上升空間。

李靜的父母也並不是看不起王鵬,只是怕二人貧賤夫妻百事哀,但看王鵬為人謙虛,對李靜也更是沒話說,一心為著兩個人的小日子努力拼搏,就沒有再反對,

只希望二人一起努力,經營好自己的小家,老人也就放心了。

修成正果的二人,對未來充滿了希望,每天生活有奔頭,積極向上,等待時機成熟就準備生個寶寶,一大家人和和美美。

因為二人不像依靠老人,也不想讓二人成為老人的負擔,所以二人準備先租個房子,等二人2,3年後再買個自己的房子,兩個人不覺得苦苦,也不覺得低人一等,相反

覺得透過自己的努力,一切都是暫時的,也是值得的。

因為二人覺得就是每天就是下班回來睡個覺,所以不用租太好的,差不多就行,為了省下租金,就選在了一個離公司不遠的小弄堂裡面,這裡居住的人大多是做點小買賣的人,煙火氣很足,鄰里間也是和睦,平時有事都互相照應,小日子也是有滋有味。

可就在這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裡,離奇的事情就發生了。

這天李靜加班回到家天已經擦黑了,在單位是王鵬就告訴他,今晚公司的人有聚餐,要晚些回來,讓王靜自己吃晚飯,不必等他,李靜回來後也有點疲憊,簡單吃了飯以後,就準備睡覺了。

臨睡前還發資訊告訴王鵬,自己先休息了不等他了,讓他回來時輕一點,並叮囑他早點回來,不要喝酒。

不知是到了幾點,李靜睡的朦朧間聽見了開門的聲音,她下意識的認為是王鵬回來了,怕吵醒她,所以動作很輕。

不一會一個黑影就進了臥室,李靜模糊間就起身把黑影拉在了床邊,

並且舉止親暱,並在對方沒有拒絕的情況下親吻了對方。

而這個黑影真的是王鵬嗎?

其實並不是,因為這片租戶人員混雜,進進出出的人員也不固定,混進來了一個小偷,偏偏今天撬開了李靜家的門,正在摸索屋中是否有值錢的東西是,

被李靜誤認為了自己的丈夫,稀裡糊塗的才放生了剛才的事情。

而小偷在沒有出聲音的情況下,也看見了李靜姣好的面容和性感的身材,不由色膽包天,在李靜誤認為自己是她丈夫的前提下,沒有拒絕李靜的示好,並且和李靜發生了進一步的關係。

事後,

李靜心裡有點疑惑,怎麼王鵬今天一聲不吭的,但也沒多想,

已經很晚了,可能也是累了,便起身去上廁所,渠道廁所開開燈才發現不對,門口並沒有王鵬的鞋子。

一時慌神的李靜隨手拿起了一個花瓶,戰戰兢兢的走回臥室,正在這時小偷也覺得該趁機逃跑,一開門正好和李靜迎面撞上。

李靜嚇壞了,連連大叫,小偷為了阻止李靜大聲嚷叫,急忙上前想要捂住李靜的嘴,李靜拼命的掙扎,逃脫。

推搡間手中的花瓶就正正好好的砸在了小偷的頭上,瞬間鮮血直流,不一會就意識不清的倒地不起。

鄰居們也在此期間聽到了吵鬥聲,紛紛趕來檢視情況,推開門就發現小偷倒在了血泊了,李靜哭著蜷縮在一邊。

鄰居們趕緊報警並且上前安慰李靜,才得以告一段落。

王鵬趕回來時,

看見李靜被嚇得瑟瑟發抖,不禁又心疼又憤恨,在得知李靜的遭遇後也是對李靜處處安慰,疏導開到李靜。

女子誤把小偷當成丈夫併發生關係,後釀成血案,小偷構成什麼罪?

警察把小偷送進了醫院,經過救治,沒有生命危險,並被警察控制。

一場鬧劇到此結束,那麼在這次事件中,偷是否構成了犯罪呢?

1。 小偷本想透過入室,進行偷竊,這一行為本身就是非法佔用他人財產,已經構成了

盜竊罪

2。 無論是出於何種原因,在李靜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小偷與李靜發生了關係,不知反抗,不拒絕,就是

強姦罪

雖然在這個過程中,李靜沒有反抗,反而是主動配合的, 但在李靜的主觀意識裡,並不知道這個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在睡意朦朧的情況下發生的。

小偷在明知道對方錯認的情況下,不拒絕,趁機發生了關係,違背了李靜的意願,也構成了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犯強姦罪的視情節嚴重性,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可能大家也會有疑問,那李靜也對小偷進行了攻擊,並且造成了傷害,那

李靜需不需要承擔責任呢?

在法律的角度上,李靜在知道自己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對小偷一系列想要制止她呼救的行為前提下,李靜選擇用花瓶反抗,這屬於正當防衛的行為。

在任何危險的情況下,進行自我保護是正確的,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責任。

那麼,我們該如何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呢?

1。 當自己獨居在房屋裡時,要確認門窗是否關嚴,不留安全隱患。

2。 家中情況儘量不要讓外人知道情況,尤其男性不經常在家的家庭,獨居的資訊不要外露,避免有人趁虛而入。

3。 當有危險情況發生時,自身安全一定是首位,做好自我防護,及時報警。

我們無法避免意外的到來,但當危險來臨時一定不要自亂陣腳。獨居和安全意識一定要時刻保持警惕,不讓他人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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