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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拆遷了,但是我一點也不高興

由 曉看雲峰 發表于 美食2023-01-30

因為拆遷分房問題,我二姐一紙訴狀把我告上了法庭,原本和和美美的大家庭,現在鬧得兄弟姐妹都跟仇人似的。

我的家庭,兄弟姐妹共五人,我是老小,哥哥姐姐們也很照顧我,兄弟姐妹比較多,村裡人都十分羨慕我們家。可是近幾年因為拆遷問題,一下子打破了平靜美滿的的生活。

我們村坐落在城鄉結合部,隨著城市化的程序,我家的老房子被列入在了拆遷範圍內。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訊息,既有拆遷款拿,又能分到房子住。可是在分房的時候出現了很多解釋不清的問題,使我陷入了困境。

網路配圖,與事件無關

前幾年我高高興興的去村集體辦理拆還遷手續,可是村幹部告訴我,我房子的土地使用證上是我父親的名字,需要本人簽字,可是我父親已經去世多年,怎麼能簽字呢?村幹部說,像這種情況要我的兄弟姐妹簽字,確認房子歸我所有。開始我覺得這房子我住了近20年了,哥哥姐姐很容易給我簽字,可是事情的發展出乎我的意料。

大哥和打姐很痛快的就給我簽了字,可是二姐卻堅決不簽字,說是這房子需要按遺產繼承,然後攛掇二哥不簽字。我找大哥大姐勸說二姐,也不管用。然後讓村幹部出面協調,二姐說要我給他七八萬塊錢,才同意簽字。了是給她七八萬的話,是不是也要給其他哥哥姐姐一樣的錢?這就是30多萬塊錢啊,我哪有這麼多錢啊。我說我給你們一共八萬,也就是每人兩萬,但是二姐不同意,事情就僵到了這裡。

過了段時間,我瞭解到政策裡是以地上物建築來還遷的,土地使用證就是個證明,只要證明房子是我蓋的,也可以還遷。然後村幹部讓我找四鄰證明,當時房子是我出錢蓋的,並不是我父親蓋的。還有一個小插曲是,我之前和我妻子離婚,有個法院的判決,對這個房子有過法律判決。我提供法院判決和鄰居證明後,村幹部給我辦理了拆還遷手續。

網路配圖

可是我二姐知道了這件事後,將我告上了法庭,還把村幹部告到了紀委。由於房產存在官司,我的還遷程式又暫停了。然後就開始了漫長的打官司過程,搞得我是焦頭爛額,房子空在那裡,始終住不進去。

網路配圖

打官司的過程是複雜的,我簡短節說,一審判我贏了,房子是我的。二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為依據,判我敗訴。我當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是我不懂法沒有提供新的證據,法院駁回了我的上訴請求。我知道我不懂法律,請求律師幫忙,律師讓我重新打官司,對宅基地的地上物進行確權,畢竟拆遷是按地上物補償的。但是房子是二十多年前蓋的,我能拿什麼證據來證明是我蓋的而不是父母蓋的呢?

蓋房的時候父母年事已高,房子基本不能住人,急需翻蓋。我和兩個哥哥商量,房子由我出錢翻蓋,房子歸我,但是父母得有住的地方。蓋完房子後,我住進了新房,父母住在我原先住的房子,兩個房子前後院,照顧父母親也很方便。

如果不是我蓋的房子,當時父母、哥哥、姐姐肯定不會讓我住新房,父母住我的老房。這是人之常情,但是這不能做為證據啊。

誰能告訴我,我應該怎樣證明房子是我出錢蓋的呢?在此謝謝友友們的出謨劃策。#如果有後悔藥,你要不要#​#秋日生活打卡季##頭條創作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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