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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兒是撿來的,把她養大之後,我成了村裡最幸福的老太太

由 擁抱大海的星空 發表于 美食202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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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陸美娟,今年66歲,我被村裡人稱為村裡最最最幸福的老太太,並且沒有之一。我有這種榮譽,完全是因為我的好女兒。

女兒是我養大的,只不過不是親生的,也不是繼女,是我撿來的孩子。

我這一輩子是分為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上半部分可以說是命運坎坷,下半部分雖然艱難,但終究苦盡甘來。以我有限的文化來總結,那就是養女兒就像種莊稼一樣,你要給她澆水施肥,用愛心灌溉,之後一樣收穫滿滿。

初中畢業後鄉辦工廠招工人,於是我就報了名,從此就在那個廠子裡上班。

工廠到我家有15里路,全是那種鄉村沙土路,其中有2/3的路程,全是莊稼地,沒有村子。每天我和工友們結伴騎車來回,從沒想到不幸將會發生在我身上。

從剛進工廠開始,就不停地有小夥子追我,由於我年紀尚小,所以一直沒有答應他們任何一個,就這樣一年多後,悲劇發生在我身上。

那天領導讓我外出辦事兒,回來的時候已經下班了,夥伴們都已經走了,我只能一人騎著腳踏車,趕緊往家趕。11月初天已經冷了,天短夜長,5點多天就開始黑。

我剛走了一半,到達山底下開始爬坡時天已經黑透了,兩邊都是黑乎乎的山林,我害怕得要命,但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往前走。

走著走著,身後隱隱約約出現光亮,是手電筒的光,有人騎著車追上我了。不管認不認識,此時有人作伴總歸是好事。我正慶幸,那人推著車子已經趕上了我,是個男人。我不敢吭聲,那人看出我是一個女孩子,就用手電筒照了照我的臉。然後我的噩夢就發生了。

當我推著腳踏車,深一腳淺一腳地回家後,姐姐們被嚇壞了,我渾身多處受傷。家人替我報了案,由於那人舌頭被我咬傷,案子破得很快,是我們鄰村的一個光棍。

他入獄了,但我的悲慘生活也開始了。我明明是受害者,但是在那個年代,我這個受害者在一些人的嘴裡,彷彿就是咎由自取。他們會討論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兒,為什麼偏偏我是受害者。謠言就是這麼出來的,說什麼的都有。有的人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肯定是我平時不檢點。有的人說我本來就風流,在廠裡招三惹四,有這個下場是活該。還有人說我本來就是破鞋,發生這種事,說不定肚子裡已經有了人家的種。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將我淹死,只有一點,他們說對了,那就是我確實懷孕了。

我懷上了強姦犯的孩子,這令我痛不欲生。人言可畏已經令我沒有了生活的勇氣,而父親的絕情更是壓誇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出事後,父親對我沒有半點慈愛,張口閉口就是:你搞出這檔子事兒,怎麼還有臉活著,你怎麼不去死?我幾次尋短見都沒成功,要不是姐姐們盯得緊,估計我早就沒了。如今我又懷了仇家的孩子,老天這是要我命呀!姐姐怕我想不開,輪流在家陪我。她們幾個湊錢帶著我去了外地的醫院做了流產手術,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我懷孕流產還是被村裡的人知道了,於是我又成了他們嘴裡的談資。

名聲毀了,我成了破鞋爛貨,於是在我適婚的年齡,沒有任何人去我家提親。一直到26歲,經我大姐夫牽線,我嫁給了他一個的工友,一個比我大4歲的外地人。

這人平時對我挺好的,只是脾氣一上來就喜歡家暴,輕則打耳光,重則拳打腳踢。特別是喝醉酒後,我才知道他心裡的真實想法:他還是嫌棄我被人糟蹋過,心裡過不去那個坎兒,嫌我髒!如果不是家裡太窮,他是絕對不會娶我這樣的!我每個月都得被他打幾次。打完之後他再給我道歉,有時候還能跪下。我就一次次地原諒他,將就著過日子。

兩年多後,我的肚子遲遲不見動靜,他有點急了,並經常以此為藉口對我大施拳腳,終於有一次我被他打得全身多處骨折,渾身慘不忍睹。養好傷之後我就偷偷地跑回了孃家,並且下定決心這次無論如何都要離婚。

姐姐和姐夫勸我,我給姐姐展示我身上的疤痕,全是被他打的。姐姐這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罪,於是全力支援我離婚。那一次他找上門後先是道歉,後是威脅,但在姐姐姐夫的幫助下,我還是順利跟他離了婚。

離婚之後,前夫沒多久就再婚,聽說他還是老毛病,不停地家暴,終於把第2個老婆也打走了,後來又娶了第3個,但一輩子沒有孩子。而我離婚之後有將近五年的時間一直自己過,我感覺自己過也挺好,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也不用吃任何人的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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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我一直在縣城的飯店打工,租住在一間平房,鄰居是一對父女,女兒上小學,男人四處打工。

同在一個屋簷下住著,沒幾天就認識了,但也只是點頭之交。男人的廚藝不咋樣,不是菜炒糊了就是飯煮糊了,動不動就聞到他們的飯菜糊味兒已經是見怪不怪。

有一次我煮了簡單的花蛤面,正在往碗裡盛,對面小姑娘抽著的鼻子走進廚房:阿姨,你做的什麼?怎麼這麼香?

小姑娘穿得乾乾淨淨,頭髮也梳得整整齊齊,想到他們家慘不忍睹的伙食,我有點可憐這孩子。這麼小就沒了媽媽,如果他媽媽在身邊,孩子哪至於連頓可口的飯菜都吃不上呢?

我邀請她跟我一起吃,只是簡單的花蛤湯麵,小姑娘卻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感覺。她一邊吃一邊誇:阿姨,這面太好吃了,我從沒吃過這麼好吃的面!我爸爸做的飯不好吃。我現在的願望很簡單,就是能吃上可口的飯菜,可我爸爸說我現在太小了,不讓我做飯!

多麼懂事的孩子。從那之後,我經常邀請孩子跟我一起吃飯。有時候碰到孩子爸爸在家我就一起喊著,鄰居之間,我覺得這沒什麼,做這些其實主要心疼孩子。

就這樣跟他們父女倆頻繁走動。女孩叫莎莎,熟悉了之後,我們仨人就在一起搭夥做飯,父女倆給我交伙食費。莎莎爸爸挺不好意思一直讓我給做飯,於是他儘可能的給我打下手,買菜的任務他也承包了,還時不時的給我買點水果什麼的。

後來我才知道莎莎的母親在她四歲的時候就跟人跑了,爺爺奶奶地裡農活實在太多,孩子上幼兒園後,她父親就把她接到身邊,父女倆起碼有個伴。我們相處日益緊密,越來越像一家人。一年多後莎莎爸爸跟我商量,要不我們在一起過吧!他們父女倆缺個女主人有諸多不便,而我自己孤身一人,其中的心酸更是說不完。

莎莎爸爸由於跟妻子並沒離婚,想要離婚必須等對方回來或者宣佈失蹤,失蹤幾年後才能經法院判決離婚。所以我們不能領證,只能同居。

但是同居半年後,莎莎的媽媽回來了,她並沒有離婚的打算,表示想跟丈夫和孩子好好過日子。那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我沒有理由跟她爭,於是為了不讓莎莎父親為難,我主動退出。

在我的人生中,莎莎父親是對我最好的男人,可惜我倆有緣無分。為了避免尷尬,我搬出了那間小屋,由此開始進入了我人生的下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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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莎莎父親斷了之後,我在市場上跟著姐姐賣水果,前期主要跟姐姐取經學習怎麼進貨出貨,上手之後開始單幹。這個工作雖然辛苦,但是隻要不怕吃苦,肯定就能賺錢,本來就是,窮人家的孩子,最不怕的就是吃苦,我實誠從不缺斤短兩,每次給顧客的秤都高高的,因此沒用多久,我的水果攤位生意就很好。雖然發不了大財,但是養活我綽綽有餘,還能攢點積蓄。

做生意的第2年的一個夏天,傍晚我下班回家,快到家門口時看見大門旁邊供人乘涼的的石板上隱隱約約有什麼東西,因為沒有月亮,我只看到黑乎乎的一團。心裡正納悶,壯著膽子走近了才發現那是一個四五歲的小孩子,正蜷縮在那個大石板上睡得正香。

那小孩像個小叫花子一樣,頭髮亂的已經看不出男女,長長地糾結在一起,混合著草屑泥土;而臉上被汗水沖刷的一道一道的;身上不知道有多長時間沒洗澡了,深身散發著難聞的氣味;至於穿的,根本看不出男女,上身是一件破破爛爛的跨欄背心,髒得已經看不出顏色,下身是一條黑色的小褲衩,勉強能遮住屁股。

誰家的孩子?怎麼不回家呀?這是我的第一反應,後來一想這孩子竟然像叫花子一樣,肯定家庭條件不咋地,要麼家裡窮,要麼就是父母不負責任,否則哪至於讓這麼小的孩子睡在外面。

那個年代時常有拐賣孩子的事件發生,因此我叫醒那個孩子,她睡得迷迷糊糊,問什麼都回答不出來,但透過聲音我知道這是一個女孩兒。

我把她領回家,給她下了一碗麵,孩子狼吞虎嚥地把一碗麵吃得精光。吃飽了飯的小姑娘有了精神,我再問她問題,就知道了基本情況。

她今年五歲,沒有媽媽,爸爸整天不著家,她跟著奶奶生活。而奶奶這幾天病了,沒人管她,她吃不上飯就跑了出來。

又是一個沒媽的孩子,我不由得心疼。我沒孩子就盼望著有一個自己的孩子,而多少有孩子的,卻把孩子拋棄。

我燒了水給孩子洗了澡,汙垢一洗掉,一個漂亮的小姑娘立馬出現在面前。因為頭髮長久沒有打理,已經長滿了蝨子。為了不讓蝨子傳染,我徵得了女孩的同意,給她把頭髮剃了,成了一個小光頭。剃頭過程當中,我才看到孩子頭上好幾處沒長頭髮,應該是得了什麼病,不像是受過傷的樣子。另外孩子瘦的不像話,像是營養不良。忙活了大半夜,總算把孩子清洗乾淨,安排她睡下,我連夜把我的兩件不穿的衣服改了改,給她重新做了一套女孩子穿的衣服。

下半夜我需要去進貨,我不放心把孩子單獨留在家裡,於是把她抱到我的三輪車裡拉著她去了批發市場。都忙活完之後天也亮了,等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我把她喊醒,給了她一頂漂亮的帽子,帶她去吃早點。

可以看出早點很受她的喜歡,眼睛亮晶晶的,閃耀著喜悅,小傢伙叫文文,挺會說話:姨,這是什麼呀?怎麼這麼好吃?我從沒吃過這麼好吃的東西!

我問她:那你平時都吃什麼?

她眨巴著大眼睛:奶奶熬糊糊。

可憐的孩子,看來在家裡並沒有吃上什麼好東西。

吃飽喝足,我並沒有出攤兒,而是帶著孩子去找她的家人。孩子太小,根本不記得自己家在哪兒,只能根據她的發音去相關的村子打聽一下,因為只有那個村子離我住的地方不是太遠,否則對於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來說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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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被我蒙對了,孩子就是那個村子裡的人。當我領著孩子到達之後才知道,孩子的媽媽是個被販賣過來的雲南女人,並且已經死了,是生她的時候難產,而她爸爸是個盲流,常年不著家,孩子常年跟著奶奶生活。奶奶重男輕女,面對唯一的孫女也不把她當人看,村民們都說孩子能長到現在是個奇蹟,因為這個奶奶經常不給孩子飯吃,孩子經常在村裡轉悠著要飯,如果不是村民看孩子可憐,估計孩子早就餓死了。

天哪,這什麼年代了,怎麼還有這樣的人家?這孩子真可憐!託生在這樣的人家真是一種悲哀!

村民們告訴我,孩子的奶奶前幾天摔傷了,現在還沒出院,即使把孩子送回去,也沒人照顧她。我打聽了一下家裡還有沒有其他親戚,他們說他們家人丁不旺,直系親屬已經沒了,一個家族裡沾親帶故的是有的。

我要出攤兒不可能帶著這個孩子,況且她有親人還輪不到我來養育。於是我把孩子交到他們村的村幹部手裡,轉身就趕緊回到市場出攤兒。

本來以為這件事就過去了,結果傍晚我回家時,那孩子正坐在門口的大石板上等我呢。看見我,她可憐巴巴的說:姨,我好餓!此時她的帽子已經不知被扔到哪兒了,一個小光頭亮閃閃的,配上一雙大大的眼睛,簡直就是一休哥。

我問她:你家大人沒人管你嗎?

她回答:奶奶不在家。

我算明白了,這孩子根本就沒人管!孩子這麼小,他們怎麼忍心的!於是我又重複了頭天晚上的行為。第2天又把孩子送回村裡,此時孩子的奶奶已經回家,她拄著拐,步履蹣跚。見我把孩子送回來,對我表示感謝。

令我沒想到的是,孩子奶奶竟然問我想不想收養她,因為她年紀大了加上這次摔的比較厲害,這孩子以後她估計照顧不了了。她聽村民們說這兩天一直是我在照顧孩子,覺得我人不錯,就想把孩子託付給我。她說孩子跟著我,比跟著她幸福。

我想都沒想地拒絕了,我自己還在社會上飄著,哪有精力照顧一個孩子呀?只是我走時告訴文文,如果以後她肚子餓可以去找我吃飯。只是怎麼也沒想到我這一句話,改變了我以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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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文文成了我家常客,她經常晚上在門口等我,我給她吃喝洗澡,第二天出攤之後再把她送回去。時間一長我就覺得文文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樣,時不時的牽掛著她。於是我認真的考慮是否要收養她。

我這輩子估計也就這樣了,自己一個人挺好,如果多個孩子做個伴兒是好事一樁。於是我馬不停蹄的找到文文奶奶,表示我願意領養這個孩子。文文奶奶現在自顧不暇,我願意收養,對她來說是好事兒。於是在兩位村幹部的見證下,我們立了字據,小文文正式歸我。至於文文爸爸,村幹部說他不是問題。

就這樣我多了一個女兒。我給文文專門做了漂亮的被褥,又給她做了幾套漂亮的衣服,重新買了帽子。因為頭髮還未長長,為了避免去幼兒園被小孩子嘲笑,我沒有立馬送她去幼兒園,而是隨時帶在身邊。她跟著我進貨賣貨,小傢伙學的挺快,經常用脆生生的孩童音在攤位上大聲吆喝幫我招攬生意,她嘴甜,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喊個不停,然後不遺餘力的跟人家介紹我們的水果有多好吃。好多顧客就因為她才來我的攤位上消費 ,因為她我的水果銷量大大增加,這小傢伙簡直可以稱得上是我的福星。

對於她有媽媽一事,文文高興的不得了。她主動改口叫我媽媽。對於這個稱呼確實感受不一樣,我激動萬分,特意給文文包了一個紅包。從此我們母女倆相依為命,我平時忙的要命,文文無師自通的學會了做家務,她上二年級時就已經學會了做飯,晚上放學後,會堅持在攤位等我,我做生意,她寫作業,作業寫完後會幫我招攬生意,或者是去幫我把晚上要吃的菜買好,收攤後我們娘倆再一塊回家。

文文的頭髮長出來後,我發現那幾塊地方仍然沒長頭髮,我打聽了各種偏方,塗過姜,用過江湖郎中的偏方,都沒效,最後去了醫院,錢沒少花,但是總不見效果。最後是去姐姐那裡的醫院,才總算把孩子的頭髮給解決了。孩子是患了一種面板病,治療需要時間,需要定期複查,不過最後結果挺好,我總算鬆了一口氣,否則好好的姑娘頭皮上缺幾塊頭髮多難看呀。

我們倆的日子幸福無比,我願意為她花錢。文文上小學後,她那幾年沒回家的父親回來了。那時候文文的奶奶已經不在了,他爸爸就找到了我們。那真的是一個盲流加無賴。他不說他這麼多年的失職,見了面就想要回孩子,理由是他是孩子的親生爸爸,而我收養孩子沒有經過他的允許。其實我知道,他並不想孩子,而是想透過孩子為藉口,從我這裡榨取點錢財。可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全是自己的血汗錢,哪能白白便宜了這個無賴?

於是我對他也沒客氣,他來一次我趕一次,感謝練攤兒,讓我練就了一副刀槍不入的嘴皮子,特有的大嗓門加鄰里圍觀,不用我多說幾句他就敗下陣來,他去市場鬧事,那就更簡單了,左鄰右舍都知道這孩子的來歷,眾口一詞不用我說,他就灰溜溜的跑了。

但令我沒想到的是他竟然把文文提前強行從學校接走了,老師不放心就去攤位告訴我。我的腦袋立馬嗡了一下,他這是跟我用蠻的了。我立馬衝回他們家,卻大門緊閉,於是我找到了那兩位村幹部,發動人來找孩子。功夫不負有心人,找了大半宿,終於在一個小破旅館裡找到了。

文文爸此時已經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他張口我收養文文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因此無效,如果我想繼續收養文文,那必須給他1萬塊錢。那是90年代,1萬塊錢絕對是鉅款。他這是敲詐勒索!我們都被他的不要臉驚呆了。還沒等我說什麼,兩個村幹部就不幹了!

他們痛斥他的無賴行為:你這時候想起來你是文文的爸爸,這三四年的時間,你是不是忘了你家裡還有個姑娘呀?如果不是人家好心收養文文,你家文文早就餓死了!即使餓不死,現在也在孤兒院,哪會像現在這麼幸福?按理說你應該感謝人家,每個月給人家撫養費,可你倒好,正好搞反了,該收錢的人反而被你當成要交錢的,這還有王法嗎?如果你真要這麼幹,那咱們今天就說道說道!我記得法律上有個罪名叫遺棄罪,正好適合你。文文長這麼大,你養過一天嗎?不是遺棄是什麼?你再胡攪蠻纏,我們就讓文文去法院告你,讓你坐牢。不信咱們就試試!

文文爸在外面估計沒少惹事生非,一聽可能會坐牢,立馬老實了,但他嘟嘟囔囔:好歹也是我親生姑娘,就這麼便宜了別人,我豈不是很吃虧?要不給5000吧,我以後就不騷擾他們了。

文文的戶口至今還在他們家,這次事件如果不處理好,文文爸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村幹部七嘴八舌:你長年不著家,你又不管文文,有人替你養這個女兒,你就沒了後顧之憂嗎?你還矯情啥,好像心裡還有閨女兒一樣!這事就這樣了,你如果不想好好養文文,那也別當個無賴,好好把孩子送給這位大姐撫養,就算你給閨女積德了!

最後在村幹部的調解之下。文文爸爸表示他撫養不了文文,正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把孩子交由我撫養,文文的戶口也遷到我那裡,文文正兒八經成了我的女兒。

從那之後我就全力撫養文文,而文文這孩子天生是塊讀書的料,從小學一路讀到研究生。我只是個小商販,文文從來不嫌棄我的工作,跟她的同學介紹起自己的媽媽,那語氣相當得意,絲毫沒覺得我的工作給她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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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在大四那年跟男朋友一起參加一個什麼競賽,最後得了最高獎項,獎品是一套兩居室。倆孩子大學一畢業就領了證,住的房子就是那套獎勵房。倆人研究生畢業之後,各自找到了不錯的工作,都屬於高薪,生活完全不用我操心。

兩個孩子舉辦了婚禮,而這麼多年,文文爸早已音信全無,我想邀請他參加文文的婚禮,畢竟那是孩子的親爸,但始終聯絡不到她。此時文文告訴我:媽媽,他參不參加無所謂,這個婚禮只要你來就可以了。因為在我的成長裡,你才是關鍵人物,沒有你哪來現在的我呢!媽媽你不要再找他了!這輩子有你就足夠!

文文讓我跟著她去城裡,如果我不想閒著,她可以找點事情給我做。可我在大城市實在住不習慣,於是堅決要求回老家,文文無奈,只能把老家的房子給我裝修了一下,然後小兩口又在縣城幫我買了一套房子,方便我來回居住。這樣我有時候在村裡住,有時候回縣城住,想文文的時候,我就去她家裡住幾天。

這麼多年下來,文文已經帶我走遍了中國的名山大川,還去了很多個國家,也吃遍了各地美食。平時我的穿戴吃喝根本不用自己操心,這孩子全在手機上買好,讓人送到家裡!錢對於我來說幾乎就沒用,唯一的用處就是買點日用品。

村裡人都羨慕我,這個孩子這麼爭氣和感恩。我也慶幸,多虧當初收養了她,她少不更事時我是她的依靠,而如今她成了我的依靠。如果沒有她,日漸衰老的我真的可以遇見年老的自己會多麼的淒涼!

感謝老天讓我們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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