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吳某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發生關係。
2020年11月至12月間,吳某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關係
2020年12月5日,馮某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約都某到吳某家中參加聚會,10餘人共同玩桌遊並飲酒。當晚其他聚會人員陸續離開後,都某酒後在吳某家中發生關係。
2021年7月14日,接到吳某母親報警,稱遭到都某敲詐勒索。
2021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劉某被抓獲。
劉某先扮演“ 女性受害者 ”的身份取得都某的信任, “ 套 ” 出相關資訊。
之後假扮的是“都某”的身份,以都某的名義聯絡了吳某的律師,索要和解賠償款,劉某把自己和都某的收款卡號都給了對方。但吳某僅給都某的賬號轉了 50 萬元錢,從吳某處詐騙失敗後。
假扮第三個身份“吳某的律師”。他以吳某律師的名義聯絡了都某,冒用律師名義索回 50 萬,並留下了本人的賬號,都某同意後陸續將其中 18 萬退回到劉某的賬號上。
2021年7月22日,通報吳某與都某交往情況、都某等人釋出網路資訊情況、犯罪嫌疑人劉某迢涉嫌詐騙犯罪的情況。
2021年7月31日,經過調查,吳某因涉嫌強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8月16日,犯罪嫌疑人吳某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2022年6月10日,依法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方式。法院將依法擇期宣判。
2022年11月25日,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某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旁聽了這次的審判。
這場風波終於有了個結果,現在我們可以想象,如果當初這個事情沒有被揭露出來,後續還會有多少年女孩遭受傷害呢?
一些女粉對於明星的熱愛,讓人覺得很不可思議,當有近距離接觸喜愛的明星時,她們往往會失去思考和反抗,而殊不知這正是陷阱,等待著你往裡跳。
這一次展現的資訊也讓我們知道了吳某為什麼會被判刑這麼多年,而且也讓大家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看完以後覺得真的是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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