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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話刑法》第十二講:定罪標準(3)撕開傳統理論的漏洞

由 瑪莎拉不加辣 發表于 美食2023-01-10

定罪標準之前的文章中已經講完了,這一篇主要是案例分析,帶領大家看一下兩階層體系的優點。

案例一:

十歲的狗蛋要追求二十歲的村花小芳,狗蛋瞭解到小芳特別喜歡蘋果手機,但是小芳沒錢買,狗蛋就偷偷地偷了一個蘋果手機送給了小芳。

小芳就問,你這麼一個小屁孩,哪來的這個蘋果手機?

狗蛋就很誠實的說是偷的。

小芳竟然說,有本事,我看好你,這個心意我領了,謝謝你,我喜歡你。然後親了狗蛋一口。

那我的問題是,小芳構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四要件體系的分析:

如果按照四要件體系分析的話,會認為十歲的狗蛋就不是一個犯罪主休,因為四要件體系中犯罪主體必須是具有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的人。但是狗蛋才十歲歲,而盜竊罪責任年齡要求十六歲,十歲的狗蛋就不是盜竊罪的犯罪主體,那犯罪主體都不符合,直接無罪,如果狗蛋無罪,那手機就不能算犯罪所得,既然不算犯罪所得,小芳把這個手機給收下了,小芳就不能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是給小芳不定這個罪大家覺得合適嗎?因為小芳明知手機是偷來的,而且這麼貴,當然要跟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而且小芳也20歲了,但是小芳要定這個罪,在體系上怎麼把能說得很合邏輯呢?

兩階層體系分析:

首先分析狗蛋,在客觀違法階層,先看客觀要件,行為主體是狗蛋,行為物件是被偷手機的人,危害結果就是手機這個財產丟失了,因果關係就是狗蛋偷的,這裡面不涉及到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阻卻事由。先不看主觀責任階層,所以初步得出了一個結論,狗蛋製造了法益侵害事實。

然後咱們再看第二個主觀責任階層,它的功能是看能不能譴責前面違法性的一個條件,是故意還是過失?很明顯狗蛋是故意的,所以也符合,但是我們再看主觀階層的阻卻事由,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等等, 這時候我們發現狗蛋的年齡只有十歲,沒有責任能力,所以沒法譴責,所以最終得出的結論是不負刑事責任。

所以在客觀階層,狗蛋就是個帶雙引號的“罪犯”,只是在主觀階層這個層面沒法譴責,所以最終無罪。然後我們再分析小芳,只要確定了這個手機是犯罪所得,所以小芳客觀階層成立,主觀上是故意的,那把手機佔有了,就可以定小芳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這樣就可以做到邏輯自洽。

我們會發現四要件體系的缺陷就是認為犯罪主體必須是一個具有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的的人,換句話說就是沒有正確認識責任年齡,責任能力這個東西是個責任阻卻事由。更致命的缺陷是在共同犯罪這裡,舉個例子。

案例二

十歲的狗蛋想強姦小芳,指使爺爺給他望風,最後把小芳給強姦了。問這個案件怎麼處理。

四要件體系分析:

強姦罪要求十四歲,先分析狗蛋,狗蛋十歲,責任年齡不夠,而犯罪主體要求是具有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的人,狗蛋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強姦罪的犯罪,犯罪主體都不成立,後面就不用分析了,狗蛋無罪。

再分析爺爺,狗蛋已無罪,這時候就不能給爺爺的望風行為忘風行為定強姦罪的幫助犯嗎,因為幫助犯不能孤立存在,他必須要有個實行犯,得出的結論就是爺爺也無罪。有人會說那能不能給爺爺定一個強姦罪的間接正犯?肯定不行,間接正犯必須要有支配力,把狗蛋當工具利用,案件事實就要變了,變成爺爺指使十歲的狗蛋說,去把小芳強姦了,不然晚上不給你飯吃。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給爺爺定強姦罪的間接正犯。但是案件的事實是狗蛋指使爺爺去給他望風。

按照四要件體系分析,狗蛋和爺爺都無罪,但是他們兩個都無罪,對小芳公平嗎?

兩階層體系:

先分析狗蛋,在客觀違法階層,行為主體,行為物件,危害結果,因果關係都成立了,也沒有正當防衛,緊急避險這些阻卻事由,所以初步得出一個結論,狗蛋造成了法益侵害事實。

再看主觀責任階層,狗蛋很明顯是故意的,但是再看主觀階層的阻卻事由,發現狗蛋不滿十四歲,不是一個合格的強姦罪的罪犯。所以無罪,但是狗蛋在客觀階層就是一個帶雙引號的“罪犯”。

分析爺爺,在客觀違法階層,爺爺的行為符合四個要件(

行為主體,行為物件,危害結果,因果關係

),沒有任何阻卻事由(

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被害人承諾

)。

再分析主觀階層,爺爺明顯也是故意的,沒有任何阻卻事由(

責任能力,責任年齡,期待可能性

),所以爺爺應該定一個強姦罪的幫助犯。

以上兩個案例,揭示了四要件體系的漏洞,尤其共同犯罪這一塊是傳統四要件體系沒法解決的,而共同犯罪是生活中最常遇到的犯罪,後期我們會詳細的把這些構成要件都講一遍。碼字不易,喜歡的小夥伴可以點贊收藏呦。

TAG: 狗蛋小芳階層犯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