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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情話逸談教授(十六)教授普法遭網暴,原因應該是不接地氣

由 師情話逸 發表于 美食2023-01-09

何教授斜槓加身,金光閃閃!所以,說案普法的也都是一些國內外的大案要案!顯得特別高大上!也把教授顯得特別“牛B—PLus”。

但從我一個普通公民的角度,卻並沒有覺得,證據學的泰斗,為國民普法做出多大貢獻。為什麼這樣說呢?我覺得教授談的案子,還是侷限在他“紙上談兵”的教學式說案上。當然,教授的受眾當然不是普通的我們,人家可都是985高材生!他們還是在學術的範圍內探討法律的!既然這樣,我覺得就不要打著“普法”的幌子!普法普法,就是給普通大眾普的!

教授說的案子,都是大案要案,從違法犯罪的角度說,普通人的違法犯罪,幾乎90%以上都是犯罪動機清楚,犯罪事實明確的!而或許不到10%的違法犯罪,才是有預謀犯罪!比較隱蔽!這個時候,確實需要證據專家,科學研判,抽絲剝繭,去偽存真,查詢真相!從而,不怨枉一個好人,也不冤枉一個壞人!弘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維護法律尊嚴!

但是,經過二八案,我對法學院的證據學專業產生了疑惑。它們到底在研究什麼?難道只研究已經終審案件的適用證據?並不能對“疑難雜症的案件”提供調查取證,獲得新證據的幫助?或者說,不在業務範圍?

反正,目前從何教授的表現上看,確實是這樣。他自己說自己是教書的不是律師,所以,一點建設性的意見也沒有,也不能有,他美其名曰,怕自己的意見干預了司法審批!

按何教授治學嚴謹的作風,他好像從來不談未結案的案子!這個證據學教授,研究的主要方向我看好像就一個,西方的“優秀”法治精神“疑罪從無”!所以,我們看到,他所起的作用,就是利用各種經驗,來為“違法犯罪的嫌疑犯”開脫!我不知道,對於一些現有證據不足的案件,尋找新證據,這難道是“刑偵學”範疇?不過,這倆學科,應該不是對立的吧!

本來,刑偵應該積極找證據破案,何教授卻積極找“不能作為證據的證據”,但是,如果這倆人要是合夥,那應該就基本沒有真相了!刑偵的不立,證據專家找不立的證據!那還查個P啊!

所以,何教授,你的說案是教學,不能叫“普法”,所以,你說的“普法遭網暴”,更多的原因是,您的普法不接地氣!你說的那些違法犯罪,普通人誰有那本事,去幹那麼大事,所以,你根本就不是給大眾普法,你是給10%的違法犯罪分子,傳授“逃避制裁”的點子啊!

普通大眾關注的應該都是日常中的哪些行為違法,哪些情況下應該維權!

比如,辦假證、使用假證,違法不違法?追責的時效是多久?這樣,大眾在有機會需要辦假證時,就會規避一些問題!結果您對大眾關注的問題,隻字未提。

你還說,沒有監控,就沒有直接證據,我個人覺得你的普法挺挺失敗的,倒是教別人如何規避風險,意思是,只要沒證據,自己不承認,就應該疑罪從無。反正,我聽了您的普法之後,就是這麼覺得的!何況,我還是自考學過點法律知識的本科生!當年自考的法律,也是一門一門考過來的!那要是普通大眾也這麼認為的,那還了得?

辦假證有本事,證據不足,疑罪從無,那社會不亂套了?您這是普的什麼法啊?給誰普法呢?遭到大眾質疑,您還說是網暴您,您還挺委屈是不?我想對您說,您應該是斜槓太多,高高在上慣了,既然想普法,就接點地氣,多從普通大眾的角度,弄點有用的東西!

提這個,我還得說說您那世界盃足球委員會道德委員的事,您別把那個當什麼光宗耀祖的事,天天炫耀了!ZG足球,啥樣,自己心裡沒點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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