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法庭公開了某民事案件的一審判決書,引起網友熱議!原告為天貓店鋪“周大福官方旗艦店”的註冊經營者,銷售系列黃金飾品。被告王某與凌某某二人是夫妻關係。
2021年1月16日上午10點左右,被告在周大福網店內買下12件黃金首飾,這些首飾與日常銷售價格相差約20。91萬元。次日,周大福透過平臺客服與夫妻二人聯絡,並告知價格錯誤,要求撤銷訂單。之後,周大福又多次聯絡,提出向二人各賠付500元。對此二人表示不同意,因為無法協商解決,周大福便將二人告上了法庭。
法院認為,周大福公司並非故意虛假標價欺詐消費者,王某夫妻也未能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原告存在低價促銷的行為,且原告事後向其表示歉意並進行賠付。最終裁判結果為,撤銷雙方訂立的網路購物合同。
對此事件,網友們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這怪不了客戶,完全是自己的失誤而導致的。”“玩不起啊周大福,我買的周大福金飾可是離櫃就不能退了!”“品牌能佔消費者便宜,反過來就不行了?賣家完全可以不發貨啊,而且讓消費者證明原告低價促銷,這個怎麼證明!”
另一種則認為:“低於市價太多,正常人應該都會問下客服的吧,大家賺錢都不容易,設定的也一般都是打工人,沒必要互相為難!”“因重大誤解訂立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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