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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古代強姦案發生率很低?

由 山野論史 發表于 美食2022-12-18

確實在古代王朝存續期間,強姦案的發生率低於現代,這其中的原因比較複雜,不是某一種因素決定的,是多種因素綜合後的結果,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儒家思想的影響,這個應該不用過多解釋,儒家思想非常注重人的自身修養,努力塑造一個崇尚君子之風的社會風氣,每個人都會特別注重個人形象。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非常強大,具有較大的約束力,社會運轉機制中道德體系的作用遠高於法律,法律只不過是用來守住最後的底線。一個社會如果缺少基本的道德體系支撐,完全依靠法律,那這個社會將問題重重。目前我們就在一步步走向這個深淵,道德體系的約束力越來越低,很多人敢於貿然挑戰公序良俗,只要不在法律的約束範圍,他們什麼都敢做,對突破道德底線毫無畏懼,嚴重影響社會和諧,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而在古代,這種人極少見。

此外古人大多信鬼神,對因果報應有敬畏之心,在很大程度也仙子了此類罰罪得出現。

第二;需要付出的成本太大,這個與第一條多少有些關係,古代的道德體系下,如果有人敢於挑戰道德底線,大部分人會生不如死。古代的社死是真的會死人的,挑戰道德底線的人會被整個社會拋棄,基本上寸步難行,買東西可能都不會有人賣給你,弄不好一齣門就會被淋一個狗血噴頭,臭雞蛋、爛菜葉砸你一身都算輕的,弄不好從那裡竄出一個所謂的正義人士打你一頓都不足為奇。這部分人弄不好就得背井離鄉,找個沒人認識的地方苟活。

此外古代法律對強姦和通姦這一類犯罪處理也是非常嚴格的,如果被抓現行,打死你並不違法。即便是雙方都願意,只要抓到,輕的遊街示眾,重的浸豬籠,更何況是違背婦女意願強姦的人。

第三;有釋放渠道。古代看似思想保守,但基本上是針對思想上面的,在古人思想裡,性慾只不過是人本能中的一種原始慾望,慾望本身並不可恥,甚至找一些合理渠道滿足這種慾望都算不上什麼道德敗壞,所以古代的娼妓基本上是一直是合法的,男子狎妓,釋放一下天性,也算不上什麼大的汙點。但是絕對不可以精神出軌,除了自己的妻子,誰都不能愛,任何女人都不行,包括自己的小妾。即便是你真的喜歡也絕對不可以表現出來,否則就會成為道德敗壞的典型被社會唾罵,這就是古代小妾地位極其低下,被正妻欺負男人也不敢出來說話的根本原因。如果你替小妾說話,那麼你就是拋棄原配,被美色誘惑移情別戀的偽君子,是徹徹底底的道德敗壞,會被世人所不容。

因為有了伎女這種職業存在,再加上古代允許男人納妾,有了這麼多宣洩渠道,所以一般不會有太嚴重的性飢渴,這也大大減少了強姦案的發生。

第四;犯罪機會少。除了像北宋這樣開放的朝代,大部分婦女參加社會活動很少,即便是偶爾出門也會有人陪伴,而且不會去人煙稀少,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去,即便是有壞人也找不到下手的機會,這也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類似案件的發生。

第五;大部分強姦案被隱瞞了,因為婦女參加社會活動少,而且很少去存在風險的地方,所以古代大部分強姦案都發生在夜裡,而且大多數採花賊夜間入戶脅迫女子,即便是犯了案子,大部分被害女子為了名節都選擇隱忍,有些甚至連父母都不知道。如果是在農村出了這種事,即便是把強姦犯打死了,女孩的名節也被毀了,所以有時候抓到罪犯,往往是把事情壓下來,把自己的女兒乾脆就嫁給他,這種事看上去匪夷所思,但是歷史上經常發生。

最後說一點,古代的情和性是被分割的,亂性屬於控制力低下,隨便釋放本性,惡性程度不高,但是亂情就是徹底的道德敗壞,絕對不可原諒。蘇東坡左擁右抱,身邊姬妾歌舞伎一大幫,還經常出入勾欄瓦舍,但是一首悼念亡妻的《江城子》,傳唱千年,而且蘇東坡還是被看成用情專一的好男人。這與現代正好相反,現在是可以亂情,你喜歡誰都可以,但是不能亂性,不邁出那一步,就算不上什麼大的問題,還會被誇是能夠堅守底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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