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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女士每月11000僱用男保姆,男保姆:僱主太挑剔,我伺候不了

由 天天聊情感 發表于 美食2022-12-18

現如今,僱保姆的人越來越多,一來為了提高自己生活質量,二來也不為瑣碎的家務活勞心勞力。52歲的曹女士離婚10年了,離婚後,她與閨蜜合夥開了家按摩養生店,變身做起了老闆。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注重養生的人也越來越多,再加上店裡服務周到,所以,養生店的生意相當好,由於曹女士經常忙了店鋪,家裡也顧及不到,於是,她想僱請個保姆,閨蜜提議讓她僱男保姆,因為男保姆力氣大,兼顧面廣,不但可以做家務,如果有駕照,還可以做自己的司機。

在閨蜜的建議下,曹女士僱請了男保姆劉先生,劉先生以前在服裝廠廚房打工,後來由於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他經朋友介紹才來做男保姆的,劉先生到崗後,工作認真負責。

後來,曹女士經常外出應酬,陪客戶搓麻將,有時一玩到天亮,因此,給她開車的劉先生頗為不滿,但他也沒有說出來。

上週日,客戶和曹女士鬧矛盾,她心裡窩一肚子火,因為一點小事,莫名其妙地將劉女士訓斥了一頓。他想辭職,但想到月薪11000元的份上,又忍下來了。

後來,又因為一些瑣碎,還有工作上的事情,劉先生又被曹女士多次訓斥。

這一次,劉先生再也忍不住了,他當場表態,下個月我不幹了,月底,他領完工資轉身要走,雖然曹女士盡力挽留,但他去意已決,依然決然的離開了。

結語:

僱主與保姆是一種僱傭和被僱傭的關係,有些矛盾是可以避免的,保姆按協議履行合同原本是無可厚非的,超出勞動以外的部分,一次兩次也就罷了,如果經常這樣,勞動者要敢於向僱主說不,也可以提出相應的勞動報酬,但保姆也不能因為多幹一點活就斤斤計較。

勞動無貴賤,身為僱主,要懂得尊重保姆,讓勞動者在實現自己自身價值的同時,更能主觀動能性為僱主提供優質的服務,這樣的僱主關係,現實裡,有很多這樣的僱主和保姆。他們相處得很和諧,像一家人一樣彼此需要,彼此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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