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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姚明為什麼拒絕耐克1.2億美元的合同,選擇給5000萬的銳步?

由 小靜虎扯蚱蜢 發表于 娛樂2021-07-18

準確地說姚明其實並不是拒絕了耐克1.2億美元的合同,而是拒絕了4年160萬美元的合同,俗話說“士可殺,不可辱”,耐克因為自己的傲慢以及短淺的目光而失去了姚明以及姚明背後巨大的中國市場,而銳步則用誠意打動了姚明,最終與姚明的合作鑄就雙贏。

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介紹一下耐克與姚明之間的恩怨。

一、耐克慧眼識珠,簽下了年輕的姚明

姚明與耐克的緣分在很早就結下了,而這不得不提到一個人耐克的主管沙伊峰,正是沙伊峰的慧眼識珠,力助耐克與姚明最終簽約。

1996年,年僅16歲的姚明加盟了上海男籃,而當時上海男籃的贊助商就是耐克。當時耐克的主管沙伊峰慧眼識珠,當第一次看到這個大個子球員時,他就堅信姚明一定會成為中國最厲害的球員。而當他看到姚明腳下的球鞋時(姚明當時腳下穿的是阿迪達斯),他很快就做出了一個決定。

當時耐克只為上海主力隊員提供球鞋,但卻主動為還沒打上比賽的姚明送來了一雙球鞋,那是NBA巨星莫寧款的球鞋,相當具有紀念意義,可見耐克當時對姚明真的非常期待。耐克和姚明雙方合作的開始非常愉快。

隨後,1997年,17歲的姚明受耐克邀請要參加了耐克籃球夏令營。而在1998年,18歲的姚明又參加了耐克贊助的美國高中生聯賽,表現優秀。

到了1999年,耐克經過全方位評估後,正式與姚明簽約,當時耐克給姚明提供的合同是4年20萬美元,也就是每年高達40萬元人民幣,要知道那時的40萬可是天價,足以在上海買下一幢豪宅。可見當時耐克對姚明非常認可。

不僅如此,耐克對於姚明加盟NBA也提供了莫大的幫助,據說當時姚明在上海大鯊魚俱樂部副總經理引誘下,與長青公司簽下了一份“長期合約”,但當姚明想要跳出合同時,是耐克公司出面幫忙擺平的,要不然,姚明想要加盟NBA則根本無從談起,從這件事可以看出,耐克當時對姚明的幫助還是非常大的。

二、沙伊峰離任,耐克與姚明嫌隙漸生

2002年,姚明以狀元的身份加盟NBA,這對於耐克來說,在姚明身上的投資得到了非常大的回報。

姚明在NBA的第一個賽季,場均得到13。5分,8。2個籃板以及1。8個蓋帽的資料,整體來說還算中規中矩,但是耐克公司卻認為作為狀元的姚明,沒有達到他們期望的表現。另外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時促成姚明和耐克簽約的主管沙伊峰已不再負責相關事務,耐克公司對姚明的態度不再那麼熱情了。

2003年,耐克和姚明簽署的第一份合約即將到期,在談判續約合同時,耐克公司以姚明新秀賽季表現不佳為由,僅給姚明提供了一份4年160萬美元的合同。

4年160萬美元在當時是什麼概念呢?大家可以做一個對比,2003年的狀元是詹姆斯,當時耐克提供的合同是7年9000萬美元,而且姚明當時已經加盟NBA,無論是在中國還是美國,名氣已經非常響亮。所以姚明團隊認為這是一份羞辱性的報價,姚明團隊認為合理的續約合同應該是500萬-600萬美元。但是耐克當時的代表卻非常傲慢,他對這個價格表現得非常震驚,直接來了一句“

Are you kidding me?

也許

正是這句頗為傲慢的迴應徹底傷了姚明的心,姚明及團隊果斷終止了與耐克的續約談判。

三、銳步看到時機,展現出誠意,打動了姚明

雖然當時的銳步(Reebok)是全球第三大運動品牌,但是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與耐克相比相差甚遠,銳步也非常想要找到合適的機會,去趕超耐克這樣強大的競爭對手。

終於姚明與耐克談判的僵持讓銳步看到了機會。很快銳步就找到了姚明,一出手就提供了一份7年5000萬美金的合同。

這個合同不可謂不驚人,在2003年,一箇中國球員,新秀賽季並不算優秀的表現,能夠獲得5000萬美金的合同,這足以體現銳步巨大的誠意。當然,銳步最主要還是看中了姚明背後巨大的中國市場,因為以當時姚明的表現,卻依然入選了全明星陣容,中國球迷的熱情可想而知。

最終,

姚明被銳步的誠意打動,並順利地與銳步簽下了這份鉅額合同。

四、耐克後悔,提供1.2億合同依然被姚明拒絕

隨後耐克總部得知了姚明準備接受銳步合同的訊息後,這才查明未能及時與姚明續約的原因,耐克總部對此也非常氣憤,並對當時負責姚明續約談判的代表非常不滿。

其實耐克總部並不想失去姚明,耐克依然希望透過姚明開啟中國巨大的市場,但是無奈自己手下的傲慢早已傷透了姚明團隊的自尊心。

為了彌補之前的錯誤,耐克隨後找到姚明,並提出可以提供7年1。2億美元的天價合同。但是此時的姚明已經被銳步的誠意打動,而且之前被羞辱的畫面還歷歷在目,“士可殺,不可辱”,因此,最終姚明團隊拒絕了這份天價合同,而選擇了更加尊重自己的銳步。

當年姚明為什麼拒絕耐克1.2億美元的合同,選擇給5000萬的銳步?

姚明當時針對耐克合同有一句非常霸氣的迴應:“

你可以少給我錢,但是你必須誠實地面對我。這不是錢的事兒。”

寫在最後

姚明拒絕耐克天價合同這件事得到了中國球迷和很多NBA隊友的讚賞,而事實也證明,耐克因為自己的傲慢而犯下巨大的錯誤,姚明在隨後的賽季中很快成長為聯盟最強大的中鋒球員,不僅成為火箭隊的當家球星,更是成為了億萬中國球迷的偶像。

失去了姚明,耐克也損失了巨大的利益,而銳步則依靠姚明的影響力,品牌知名度增長非常快,並最終以35億美元的天價被阿迪達斯收購,可以說對姚明的投資獲得了鉅額的回報。

當年姚明為什麼拒絕耐克1.2億美元的合同,選擇給5000萬的銳步?

正如姚明說的“這不是錢的事兒”,尊重彼此才是合作最重要的條件,姚明雖然損失了不少利益,但卻因此贏得了尊重,而耐克人財兩空,是最大的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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